遏止酒駕很簡單

▲葉少爺(葉冠亨)家中名車。(圖/翻攝自網路)

祖翔閒工夫去喝酒還酒後駕車的人,收入都還算不錯,像葉冠亨這樣的富家子弟或是有錢人更是不在少數,這些人就是仗着自己有錢,覺得全世界都拿他沒轍,所以要遏止酒駕,必須拿出對的辦法

第一:酒駕肇事不準易科罰金,併科可以。

第二:酒駕只要被警察臨檢酒測值超標,當場扣車並將駕駛帶回警局留置72小時,這期間所有「吃」的費用,由該駕駛者自行付清。這種置他人性命於不顧的人,沒有理由要用全民納的稅去供他吃。

上述爲避免有心人士介入,所有警察出外執行臨檢全程錄影錄音,針對任何個案若有爭議,如有必要警方須提供相關畫面

第三:酒駕肇事應以蓄意論,而非過失。致人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兩者皆不得緩刑,致人死亡或重傷者一併吊銷肇事者駕照,終身不得重考。酒駕罰則如果最低本刑只有一兩年,那把死刑定爲最重刑責也沒用,因爲法官根本不會判到這麼高,把最低本刑往上提升就對了,也纔能有效遏阻悲劇一再發生。

作者祖翔。以上言論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參與,來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