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腸胃炎!爸提前請假遭拒 店長冷回「小孩需要媽媽」
一位爸爸因爲兒子腸胃炎沒辦法上幼兒園,向公司請假卻被拒絕,店長還認爲這是媽媽的責任。(示意圖/Shutterstock)
許多家長常因孩子出現各種狀況得要臨時請假。一位爸爸近日發現兒子罹患腸胃炎,雖然已經掛號看醫師,但因爲病況無法送去幼兒園照顧,爸爸只好臨時在前一天跟公司請事假,沒想到卻被店長拒絕,「目前你兒子的狀況,應該需要媽媽的照顧」,讓爸爸氣得直呼「我是一個爸爸,但我顧自己的兒子也是很有辦法的好嗎」,貼文曝光後引發熱議。
原PO在臉書社團「爆廢公社二館」發文表示,兒子今年8月開始上幼兒園後,常常會出現發燒症狀,他也因此請了2次假在家顧兒,另外兒子註冊日也請了1天假,結果被老闆娘約談說,老婆也該幫忙分攤育兒責任,老婆2個月來也爲了照顧兒子請了4、5次假;這次兒子罹患腸胃炎,雖然已經看過醫師、吃了藥,還是一直上吐下瀉,沒辦法去幼兒園,他覺得應該換自己幫忙了。
原PO指出,這次他提前一天跟公司請事假,沒想到店長卻迴應,「目前你兒子的狀況,應該需要媽媽的照顧,沒辦法准假」,讓他忍不住怒轟,「我老婆也跟公司請了很多次假了,我們公司這邊根本也不會知道好嗎?是不是覺得自己的員工有去上班就好這樣最重要,請假都是其他公司員工的事情?還有需要媽媽的照顧到底什麼鬼,我是一個爸爸,但我顧自己的兒子也是很有辦法的好嗎」。
對此,許多網友紛紛迴應,「投訴勞工局!」、「我前同事就是因爲小朋友生病頻繁請假,被主管逼離職的」、「勞基法裡有不扣考績的『家庭照顧假』,未滿12歲的親生子女需要照顧時公司必須准假,相關規定可以再上網查『家庭照顧假』」、「什麼鬼,照顧小孩一定是媽媽的事嗎,媽媽如果也一樣不能請假,是不是就要放小孩去死」。
事實上,根據勞動部《性別平等工作法》家庭照顧假之規定,受僱者於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家庭照顧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全年以7日爲限,事假期間不給工資,其中與一般事假不同的是,「僱主不得因受僱者請家庭照顧假而視爲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