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之死…檢察官有話說:耗整晚等著辦「偷茶葉蛋的」有意義?

士林地院法官李昭然疑因工作壓力過大墜樓,引發各界對司法工作量的關切;檢察官林達說,毒品案聲請觀察勒戒早不合時宜,且程序反覆,應修法以解決;法官紀凱峰呼籲,莫讓法官的精力虛耗在無謂的形式主義上。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舉行「如何簡化偵查及審判訴訟品質公聽會」,臺北地檢署檢察官林達、臺灣高等法院法官紀凱峰參與建言,表達在體制內存在而行政首長未重視的執法議題。

林達說,毒品案的緩起訴處分一律職權再議,幾乎全數案件都被高檢署駁回,「難道緩起訴吸毒的人會對處分有意見嗎?」檢察官擔心觀察勒戒、強制戒治程序,但被告在家睡覺,這樣的工作有意義?

林達說,例如車禍案件告訴人、被告已和解,檢察官還要寫不起訴處分書,再如誹謗案檢方的書類要一一製作表格說明罵了哪些話,都在浪費資源。

林達說,警察移送毒品案涉嫌人,檢察官在地檢署等半天,就爲問一句「你有吸還是沒有吸?」其實,檢察官不在乎被告有吸或沒吸,因檢驗要等一個月;另外,檢察官等警察送偷茶葉蛋的小偷花一個晚上,更毫無意義 。

林達說,可以不解送人犯的案件,目前限縮在刑度「1年以下」之罪,建議修成「5年以下」,法律富有彈性,實務會好操作;林說,春安期間檢方要加派人力應對,如果檢察、警察首長在治安會議上能協調,應可避免虛耗人力。

紀凱峰表示,人民需要的是知識廣博、認真聽審的法官,但訴訟制度造就的是「小鼻子小眼」的法官,他擔任法官20年,認爲制度培養出來的是注重形式主義的法官,法官不怕加班、不怕假日寫判決,怕被無意義的事拖垮。

紀凱峰表示,他前幾年去美國紐約訪問,分享大陸法與英美法的不同處,我國刑事訴訟制度的主軸,是法官要對被告提出的答辯一一駁斥,否則極容易被上級審認爲理由不備而推翻;紀說,美國的訴訟制度已非常沒效率,竟有聽他演講的人嫌我國的制度更沒效率。

紀凱峰說,法官對書卷、物證要逐一朗讀、宣要要旨,事實上,當事人的委任律師早就瞭解全部證據的內容,但法官還要一直宣告與朗誦,他在金融庭審案「這些東西如果唸完,有時會念上好幾天」。

紀凱峰說,除非一審的事實認定嚴重違法,否則,他支持修法將二審改爲嚴格的續審制,不然一審已調查過的事實,二審時重新調查一遍、證人重複詰問,如此會招惹民怨,更會將法官有限的精力虛耗在無謂的形式主義上。

臺北地檢署檢察官林達。圖/翻攝網路

臺灣高等法院法官紀凱峰。圖/翻攝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