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大清倉、鬆綁 金管會衝第一!

過時法規大清倉、法規鬆綁金管會超積極!金管會19日公佈,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已下架1254則條不合時宜的法規,另外,國發會最新發表2020年第3季各部會法規鬆綁成果中,金管會累積發表154則,在各部會中發表鬆綁件數仍爲最多者,而2020年第4季又向國發會提報12則法規鬆綁成果及1則預定鬆綁事項(國發會尚未發表),且預計在2021年第1季提出至少10則法規鬆綁成果。

金管會指出,今年預計提出的法規鬆綁包括金融發債辦法信用合作社非社員交易限額標準電支電票法子法等等。

金管會指出,此次將財政部錢幣司」(含)以前時期(即1981年1月31日以前)、經濟部證券管理委員會」(含)以前時期(即1981年6月30日以前)的法規,已全部檢討完畢。因不合時宜辦理下架者共1,254則(金管會17則、銀行局833則、證期局92則、保險局312則)、經檢討後保留者共2則、整並重新訂定發佈3則令釋。

金管會指出,經下架命令行政函令,因爲已經不是金融業法令遵循的範圍,所以金管會也將不再援引作爲裁罰處分的依據,可有效減輕金融業者法令遵循的成本,也可以提升金融監理效能

金管會進一步說明,有關階段法令檢討規劃辦理方式,以金管會成立(即2004年7月1日)前所頒發之命令、行政函令完成檢討爲目標。預計會接續檢討1981年2月1日至1991年12月31日止的法令(金管會35則、銀行局1,021則、證券期貨局520則、保險局364則),作爲後階段第1期,於2021年12月31日前檢討完成。

第1期完成後,接續檢討1992年1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之法令(金管會225則、銀行局2,480則、證券期貨局2,355則、保險局1,065則),最晚於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金管會成立前之全部法規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