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籍男疑似縱火燒警車 帶小孩上法院拚二審無罪

法籍李廣榮力拼無罪,受訪時還抱着女兒。(圖/記者吳銘峰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臺北市松山派出所,2015年遭人縱火燒燬15輛警用汽、機車檢警逮捕43歲法籍男子李廣榮,並提起公訴。李男一審獲判無罪,檢方上訴二審,高院26日再度開庭審理,李男推着嬰兒車、帶着3名幼子出庭,力拼二審無罪。

本案案發於2015年3月18日,臺北市松山派出所後方停放的警用汽機停車場,突然冒出大火,燒燬15輛警用汽、機車。經過過濾監視器畫面後,警方鎖定一名身穿雨衣的男子涉有重嫌。警方追查後發現,「雨衣男」是來自法國的李廣榮,他疑似犯案後騎腳踏車逃逸,之後還將車停在虎林街並變裝。警方第二天晚間就逮捕李男,帶回偵訊

檢警查出,李男2013年間曾在松山派出所轄內犯下機車竊盜案,最後遭判刑5月定讞。警方懷疑李男挾怨報復,憤而縱火,將他移送法辦。臺北地檢署隨即對李男聲法院羈押,但獲得法院無保請回。

李男最後仍遭檢方依照刑法「放火燒燬現供人住宅未遂罪」提起公訴,要面對最少3年半以上的刑期。不過一審法院審理後,因監視器畫面並未拍到放火者的正面,也沒拍到李男放火的畫面,所以一審判決無罪。

檢方上訴,高等法院26日再度開庭。李男在案發後妻子離婚,自己帶着3名幼子來到高院。他多次強調,「I didn't do it!」希望高院能明察秋毫,還他清白。

▼李男受訪時,兩名兒子擡頭觀察記者。(圖/記者吳銘峰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