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系教授才挨告家暴 反控妻子偷證件辦續約拿新手機
▲妻子到電信公司門市辦手機門號續約,卻被法律系教授丈夫提告僞造文書、詐欺等罪。(圖/示意圖)
一名國立大學法律系教授日前被控家暴鬧官司登上版面,沒多久便指控妻子偷了他的身分證,將他所使用的手機門號辦理續約,以此低價取得新手機。該教授對妻子提告僞造私文書、詐欺、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臺北地檢署經查後,認爲事證不足,處分不起訴。
2018年7月,該名教授對妻子提告,強調妻子未經過他同意,偷拿了他的身分證影本,冒用他的名義,到電信公司辦理門號續約,並在代辦委託書等資料上簽名,但該門號是他在使用。
但妻子強調,該門號是丈夫於10年前,以自己的名義辦來讓她使用的,會續約,因爲發現手機無法上網,曾透過臉書發訊息給丈夫,請丈夫將門號移轉到她名下,但丈夫怎麼都不願回覆。
因爲工作急需使用手機,妻子只好自行到門市辦理續約,但當時太過匆忙,沒發現門市人員在銷售確認單上,誤打成丈夫的門號,認爲自己並未僞造文書或詐欺取財。
檢方勘驗包括代辦委託書等資料,確認續約服務申請書及銷售確認單,上頭籤的都是妻子的名字,後方加註「代」字,只是門市人員弄錯教授名下的2個門號,列印時,誤印成教授自己使用的門號。
再進一步詢問教授,教授才表示,確實妻子手上的門號,是當年他辦給她用的。檢方認爲,教授妻子辦理續約並未涉及不法,因續約所得新手機也未有詐欺取財犯意,因此給予不起訴處分。
根據媒體報導,該教授在司法界頗有名氣,許多司法官還都是他的學生,日前被妻子提告家暴,登上媒體版面,引發不小討論。而該案最後因妻子不想再有任何瓜葛,撤回告訴,檢方同樣做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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