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長人事圈選權 檢察官提告敗訴
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蔡啓文,認爲現行「檢察官調升主任檢察官」及「主任檢察官調升二審檢察官」,都須由「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提出1.5倍人選,供法務部長「圈選」,違反「法官法」規定,提行政訴訟告法務部,不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他敗訴,上訴最高行政法院今(28)日被判決駁回,敗訴確定。
蔡啓文前年提出本件訴訟前,曾先聲請假處分,要求凍結去年的檢察官人事異動。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打臉」蔡,裁定駁回他的假處分聲請。
蔡啓文是認爲法務部長的人事「圈選權」,除掌握人事,也使高層有透過人事幹預個案機會,不過,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去年5月審結認定,蔡所提的訴訟,依現行法制,是不能提訴確認抽象的法律規定有無違法,提出的訴訟必須具體指摘、確認法規有何違誤,相關人事規定審議規則,也未違反法官法授權命令制訂,判他敗訴。案經上訴,最高行政法院今(28)日判決駁回,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