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鄉村旅遊不能違法佔地

近日,自然資源部集中通報了2024年國家自然資源督察發現的80個違法違規重大典型問題,包括涉耕地違法違規問題47個、侵佔生態保護紅線問題19個。這些違法用地有不少和發展鄉村經濟有關,尤其是發展鄉村旅遊。比如廣東省韶關市翁源縣未經批准擅用280畝土地建設東華山風景區文旅提升工程;湖北省隨州市隨縣政府對違法佔用耕地挖湖造景建設東潤紫海田園項目監管不力;遼寧省遼陽市遼陽縣政府及農業農村、自然資源部門對湯泉谷生態園“大棚房”死灰復燃監管不力、執法不嚴等。

鄉村旅遊連接城市和鄉村,是實現城鄉融合的好方式,不僅爲城裡人提供了休閒去處,也是農村脫貧致富、實現鄉村振興的有力抓手。

但是,發展鄉村旅遊不應成爲違法違規佔用土地的理由。早在2020年,國務院辦公廳先後下發《關於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爲的通知》《關於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意見》,嚴禁違規佔用耕地從事非農建設和非糧生產。2023年底,自然資源部印發《鄉村振興用地政策指南(2023年)》,規定了12項鄉村振興用地負面清單,其中就包括嚴禁佔用永久基本農田種植苗木、草皮等用於綠化裝飾及挖湖造景等。

政策三令五申,但爲何類似的違法法規佔地仍屢禁不止?其中很重要的原因是,部分地方缺乏大局觀和系統思維,只看到土地投入對鄉村經濟的拉動作用,沒有考慮到違法用地可能佔用耕地,這種行爲將違反土地管理法和相關法規,是違法違規的。在此次督察中,有不少違法違規佔地問題是邊整改邊復發,如遼寧省大連市旅順口區三澗堡街道曾被通報佔用土地建設“大棚房”,已在整改中,但今年又發現當地一個生態休閒農場存在同樣問題。正是由於地方和部門利益的思維模式,導致了這些問題的反覆拉鋸。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在經濟快速增長的同時,也出現了城市發展“攤大餅”和土地低效利用的問題。第三次國土資源調查顯示,2019年我國建設用地達6.13億畝,較2009年第二次國土資源調查時增加了1.28億畝。其中比較明顯的是,爲拉動經濟增長,大量工業用地被粗放式低效利用。現在,在生態文明和鄉村振興的大背景下,須重新思考如何實現鄉村經濟發展和保護耕地之間的均衡,不可再走盲目擴張和建設的老路。

確保18億畝耕地紅線是我國基本國策,事關糧食安全和社會長治久安,是關係14億多人吃飯問題的大事。地方政府要完整、系統地看待發展問題,既要發展經濟,也要擔當起保護耕地的責任。要繼續壓實地方黨委和政府責任,實行黨政同責,從嚴查處各類違法違規佔用耕地或改變耕地用途行爲,遏制耕地“非農化”、嚴格管控“非糧化”,對耕地保護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失職瀆職的,要嚴肅追究責任。(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黃曉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