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萊豬醫師蘇偉碩控陳時中、吳秀梅誣告 最終結果出爐
蘇偉碩。(本報資料照片)
蘇偉碩醫師因多次公開發表萊劑恐危害健康等言論,遭衛福部依違反《食安法》散佈不實訊息向刑事局告發送辦,蘇獲不起訴確定後,反控時任衛福部長陳時中、食藥署長吳秀梅2人涉誣告罪,臺北地檢署上月將陳、吳2人不起訴處分。蘇聲請再議,臺灣高檢署審查後認爲再議無理由,今依法駁回,陳、吳獲不起訴確定。
依法,蘇偉碩若不服,可以向臺北地院聲請交付審判,尋求司法救濟,但成案難度甚至高。另蘇偉碩向陳時中、吳秀梅提起民事求償100萬元案,臺北地院仍在審理中。
2020年10月間,蘇偉碩在臉書、立法院公聽會上發表「萊劑促動TAARI的活(毒)性,可能是搖頭丸的250倍、進口含萊劑毒品,並非不吃就沒事,光呼吸就可能吸到萊劑吃素的人也會吃到,人體食用含萊克多巴胺殘留豬肉對精神健康之風險及造成自閉症」。衛福部認定他散佈不實訊息,向刑事局告發他違反《食安法》。
但高雄地檢署認定,蘇的言論縱有聳動不實、過度渲染,但並全然非出於惡意,不構成犯罪,去年6月24日偵結將蘇處分不起訴,去年7月,蘇與妻子到臺北地檢署,控告陳、吳涉犯誣告罪,另向臺北地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2人賠償100萬元。
北檢調查認爲,衛福部告發蘇違反《食安法》並無全然無據,亦非憑空捏造,由於告發蘇內容並無虛僞捏造不實,不構成《刑法》誣告罪,認爲沒有傳喚陳、吳2名被告的必要,2人罪嫌不足,上月18日不起訴2人。
蘇不服,日前向臺灣高檢署聲請再議,由於高檢署認爲蘇再議無理由,予以駁回,因此陳時中、吳秀梅2人獲不起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