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暴反恐!西藏公安廳新規:舉報獎金最高150萬
西藏自治區公安廳近日頒佈《西藏自治區公安廳關於羣衆舉報暴力恐怖線索獎勵實施辦法》,只要民衆提供暴力恐怖案件的線索,最高可以獲得人民幣30萬元(約新臺幣152萬)。西藏公安廳表示,獎勵措施是爲了增加民衆參與反恐的積極性,並主動提供暴力恐怖犯罪的有效線索。
中共中央爲落實各地防暴反恐工作,在各地推出獎勵辦法,希望能透過獎金,鼓勵民衆舉報恐怖攻擊或暴力行動線索,其中包括暴力衝突頻傳的新疆,以及抗爭不斷的西藏。
這次西藏公安廳納入獎勵的線索包括以下7 種:境內外暴力恐怖組織及成員、在境內組織策劃或煽動實施暴力恐怖活動;境內外暴力恐怖組織及成員在境內的落腳點、關係人或其物品、資金、行蹤;宣揚宗教極端思想及製作、儲存、傳播、散佈暴力恐怖活動音視頻、宣傳品;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攜帶槍支、彈藥、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小型航空器或傳授、傳播制槍制爆技術和方法;組織、策劃、煽動、運送、協助暴恐組織或暴恐分子偷越國(邊)境等違法犯罪活動;利用網路等資訊化手段從事涉恐涉暴違法犯罪活動的;其他涉嫌暴力恐怖和宗教極端犯罪活動的線索。
此外,獎勵辦法還規定,公安機關在保障舉報人安全的同時,對於假借舉報之名而誣告陷害他人,或是編造、傳播虛假恐怖資訊,以及謊報等行爲,也將追究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