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颱版梨泰院事件 立委籲內政部應提「無主辦單位」活動規範

黃國書說,民衆自主羣聚活動目前毫無安全計劃規定及人流通報管制措施。(葉家瑋攝)

南韓梨泰院上月29日晚間,發生南韓史上最嚴重的踩踏意外,造成156人死亡。立委黃國書今天(2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內政部應以梨泰院慘案爲鑑,儘速提出,「無主辦單位之大型羣聚活動提出安全管理指引」,防止臺版梨泰院事件發生。

黃國書偕同中華民國大型活動緊急救護協會理事長張國頌、內政部消防署警監秘沈義哲書、內政部警政署保安組長林信雄等人召開記者會。

黃國書表示,梨泰院慘案源於無主辦單位之活動難以準備事前管理工作,因此韓國總統尹錫悅已針對無主辦單位、羣衆自發聚集之集會活動要求相關部會補強措施、擬定安全管理體系。而檢視我國大型活動安全法規,內政部僅於104年八仙塵暴事件後,鑑於各界對大型活動安全管理之高度重視,爲避免人羣聚集時因場地、設施不完備或秩序混亂等原因,導致民衆傷亡,因而制定「大型活動安全管理方案」及「大型羣聚活動安全管理要點」。然該要點制定至今逾7年,仍未納入「無主辦單位大型羣聚活動之安全管理指引」,造成民衆自主羣聚活動目前毫無安全計劃規定及人流通報管制措施。

張國頌指出,解封以後很多民衆可能會報復性的參加活動,當羣衆愈聚愈多時該如何管制就是課題,經過九二一大地震、八仙塵爆事件後,衛福部有成立鄰里救護隊方案。建議當鄰里人潮開始聚集時,里長就要開始通報,這並不只是消防署的責任,包括內政部、地方觀光局、體育署都應該注意此問題,當人數過多就會影響緊急救護。

張國頌表示,從梨泰院事件可以發現,必需要進行動態管理,包括入口的人流管制、羣衆的監測、動線規劃到疏運措施等,都必須要落實。梨泰院的事故特點是,大家在推擠過程中,每平方米都站了超過6人,產生了「流體效應」,個人無法自由活動就會隨着人潮推擠向前,無法決定行走方向,當開始出現跌倒、踩踏,便會接着堆疊,情況就變得無法處理。因此預防還是勝於治療,若沒有主辦單位,店家也應該承擔部分責任,對安全要有警覺心。

林信雄表示,針對沒有主辦單位的活動,往往也會配合廟會、節慶,地方機關其實都蠻有經驗的,像是合歡山開始下雪,民衆可能會驅車前往,仁愛分局救有既定計劃,第一時間做車潮管制,避免人羣壅塞。警政署及各縣市警察局一定會做相關疏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