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標準單價 僅兩縣市達標

各地方政府每三年都應評定新的房屋標準單價。今年包括臺北市、新北市、臺中市、高雄市與苗栗縣都已於7月起調整稅基,調幅介於10%到15%,進而反映在明年5月起徵的房屋稅。

財政部表示,主計總處是在1991年首度公佈「營造工程物價指數」,到2022年底的指數累計增幅爲145%,因此若各縣市以1984年的房屋標準單價爲比較基準,最新單價期間的合理增幅也應該大於145%。

財政部8月統計,各地方政府2024年期房屋標準單價與1984年比,增幅超過145%的僅臺北市184%、連江縣145%;至於宜蘭縣漲幅142%,略低於標準;介於100%~117%的還有新北市、嘉義縣、苗栗縣、高雄市、雲林縣和新竹縣市,其餘皆低於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