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質量存在瑕疵,業主能否拒絕收樓索賠?

市民先生:我在增城某樓盤按揭買了一套商品房,約定2017年7月1日收樓開發商在2017年6月20日通知我辦理入住手續,並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收樓當天,我發現房屋有嚴重質量問題,如廚房多處滲水、部分線路安裝不合理不方便安裝家電等。請問我能否拒絕收樓並要求開發商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廣東天穗律師事務所律師李遠萍業主收樓時,可對其所購房屋進行查驗,但其目的檢查是否符合合同中約定的交付標準(如房屋地址朝向面積、裝修等),並不是檢查房屋質量是否合格

由於業主不具備專業的房屋鑑定資質,其主觀感受不能作爲房屋質量狀況的判定依據。且開發商已向業主提供了《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說明該房屋主體結構不存在安全隱患或重大缺陷足以影響居住者人身財產安全,視爲已經達到質量合格的居住條件

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如業主無正當理由拒絕收樓的,房屋損毀、滅失的風險書面交房通知確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買受人承擔。所以,業主不能因爲房屋瑕疵任意擴大權利,拒絕收樓。

當然,對於張先生遇到的廚房滲水、線路安裝問題等存在的質量瑕疵,可以根據與開發商簽訂的買賣合同中關於質量保證條款的約定,要求開發商保修、更換設備賠償損失

信息時報記者 魏徽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