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洗錢 法務部次長:實質受益人應揭露
▲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向經濟部喊話,公司法修法將是明年亞太洗錢防制組織評鑑過關的關鍵。(圖/記者張暐珩攝)
臺灣明年將參加「亞太洗錢防制組織」(APG)相互評鑑,爲了明年新一輪的評鑑衝刺,行政院長林全在行政院院會指示要推動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法、財團法人法及公司法等三項法律案。
對此法務部次長兼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主任蔡碧仲向經濟部隔空喊話:「公司法修法爲明年評鑑過關的關鍵」,要求公司法在修法時應該要增訂法人透明化以及提供公司實質最終受益人機制來堵住洗錢漏洞。因爲若新一輪評鑑沒有過關臺灣將可能成爲洗錢與犯罪天堂,以及會發生未來的國際匯款會發生困難等問題。
我國目前實質受益人是洗錢的重要關鍵卻沒有機制可以來查詢,亞太洗錢防制組織對此相當關切。目前公司最終實質受益人,金管會訂定持股25%以上自然人,但其實根本查不到誰是實質受益人。所以法務部要求公司法修法應增訂法人透明化機制,主管機關必要時可以要求公司提供實質最終受益人名單。
經濟部對法務部的迴應是,同意讓主關機關在必要時可以取得股東名簿與最終受益人名單,並且擬廢除無記名股票來配合反洗錢潮流。
經濟部長李鎂表示,有關查詢股東名簿與實質受益人的防洗錢機制是否要全面上傳公開揭露,在國際上的規定不一。爲了基於洗錢防制的必要會增訂主關機關有權要求公司取得股東名簿與最終受益人名單,而且也將與法務部研議如何界定實質受益人,以及實際執行上要容易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