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ye告「陳建寧僞造簽名」檢方不起訴!聲明再控:我敢提告就是沒簽

記者李湘文翁子涵臺北報導

「F.I.R.飛兒樂團」前成員Faye(詹雯婷)懷疑遭陳建寧僞造簽名,在自己不知悉的情況和華研簽約,因而提告對方僞造文書,誰料被檢方判定「確實有在相關文件簽名」。她15日透過律師發出聲明,再次強調自己確實從來沒有簽過名,「沒有誤會,沒有忘記,沒簽就是沒簽。」

▲Faye向法院提告陳建寧(右)僞造文書。(圖/資料照/華研提供)

Faye先前向法院提告陳建寧、華研董事長呂燕清總經理何燕玲,表示自己從未同意和華研簽約,認爲是陳建寧假造了她的簽名,但對方也反控妨害名譽、誣告。

檢察官爲了釐清事件,曾傳喚阿沁出庭作證,並將文件送請專業單位鑑定,判定Faye確實有在具授權談判性質保證書上簽名,但是「保證書」並不代表「簽約」,可能在授權議約的交涉過程中產生誤會。由於陳建寧說「飛容易忘這忘那」,檢察官認爲飛也沒有誣告的犯意,因此以罪嫌不足等理由處分這件互控案不起訴。

不過,Faye在15日晚間透過律師發出聲明,表示目前仍未收到臺北地檢署的不起訴處分書,「但是本人所提起的本件僞造文書之刑事告訴是因爲本人確實從未在案件所涉保證書籤名過,故而希望能查明事實。」她本人也在臉書轉發這份聲明內容,再次強調:「既然敢提告,就是沒有誤會、沒有忘記,沒簽就是沒簽。」若收到不起訴處分書,將會依法繼續爭取查明真相

▲Faye迴應提告陳建寧僞造文書案。(圖/翻攝自臉書/Faye 詹雯婷)

對於這起僞造文書糾紛,目前F.I.R.所屬經紀公司「無限延伸」則表示:「法院鑑定報告的判決已經非常清楚了,也還原事實真相,我們感謝司法公正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