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投資害公司虧損上億 飯店大亨之子許偉良境管8個月

上市公司「隆銘綠能科技工程」(原名同開)大股東「飯店大亨」許文通之子、前負責人許偉良與妻子前副董陳儀潔,被控於2017年至2022年間,利用職務覈銷私人開銷1860萬餘元,及領取洪姓友人向公司虛報的144萬元薪資詐領公款。另又兩次非常規投資彩票業務,導致公司虧損上億元。臺北地檢署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起訴許、陳等5人。許向法院聲請解除限制出境,臺北地院日前裁定駁回,許再延續限境8個月。可抗告。(圖本報資料照)

上市公司「隆銘綠能科技工程」(原名同開)大股東「飯店大亨」許文通之子、前負責人許偉良與妻子前副董陳儀潔,被控於2017年至2022年間,利用職務覈銷私人開銷1860萬餘元,及領取洪姓友人向公司虛報的144萬元薪資詐領公款。另又兩次非常規投資彩票業務,導致公司虧損上億元。臺北地檢署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起訴許、陳等5人。許向法院聲請解除限制出境,臺北地院日前裁定駁回,許再延續限境8個月。可抗告。

檢方調查,許偉良爲前同開科技公司實際負責人,負責旗下多家子公司包含天盛公司的營運、決策。許男爲了謀取私利,竟於2016年起聘請友人洪榆舜擔任同開公司登記負責人及執行長,並掛名天盛公司董事長,洪男則將每月溢領的6萬元薪資,私下匯入許男帳戶中,直至2019年止,共計144萬元。

許、洪二人又利用同開公司楊姓財務長離職出售股票機會,將部分股款800萬元匯入洪男帳戶內,再轉交給許男。而許男與陳女利用職務之便,購買精品包、生活用品等,則以交際費、餐費及修繕費等名義,向公司報銷,不法所得達1860萬餘元。

檢方查出,許男與陳女及公司財務主管簡智偉、李天仁等人,2017年間,由同開公司透過天盛公司與戴姓男子共同投資柬埔寨彩券事業,開設O.B.O.R.(後改爲B.A.R)公司。

許男等人卻違背公司董事會決議,逕由洪男出面與戴男簽定合資公司協議書,並將啓動資金250萬美金匯入戴男公司設於柬埔寨的銀行內,但協議書內竟未約定履約期限,且在未出資及技術入股的情形下,對方可取得45%股權,顯與營業常規不符。

許男又在未經同開公司董事會同意下,將公司所持有的55%股權登記在個人名下。事後因戴男及其公司遲遲無法履約,且B.A.R.公司又未營業,導致公司承受9884萬餘元虧損。

許男見彩券案投資失敗後,又與另間公司簽約,最終因投資不善,且未依規定通報董事會,造成鉅額虧損,損失1億3千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