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養豬場糞水汙染野溪 苗栗開罰

苗栗縣頭份市流東里4鄰有違規養豬場長期排放糞水,污染農民灌溉用水。圖/議員陳光軒提供

苗栗縣議員陳光軒接獲陳情,頭份流東里4鄰有養豬場長期排放糞水,污染農民灌溉用水,且違規處理餿水造成環境惡臭,農業處、環保局前天稽查發現場內飼養約300頭豬,但無畜牧登記及排放許可證,分別依違反畜牧法、水污染法開罰,要求1個月改善且不得再飼養,如複查未改善,將按次連續處罰。

陳光軒26日晚間收到市民代表黃宣幹反映,流東里有養豬場長期排放糞水污染,前天請環保局、農業處人員聯合稽查,發現業者是新竹縣人到頭份養豬,未辦理畜牧登記卻養了300頭左右,現場環境髒亂惡臭,水肥處理設施也簡陋,豬糞及糞水部分排入一旁野溪,溪水污黑混濁,現場還查獲違規處理廢棄物。

農業處表示,養豬達20頭以上就必須申請,業者依規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已要求限期改善且不得再養,如要申請畜牧登記,但附近300公尺內有住家,也不符合申辦畜牧登記的條件。

環保局指出,業者也沒有排放許可證,現場的廢水處理設施簡陋,未達排放水標準導致附近野溪受污染,將依違反水污法開罰,可處6萬元以上、6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