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住者 可望享減稅效益
公司給付非居住者薪資,適用扣繳率是以基本工資月薪的1.5倍做爲區分,未超過者扣繳率爲6%、超過者扣繳率將增至18%。 記者侯永全/攝影
公司給付非居住者薪資,適用扣繳率是以基本工資月薪的1.5倍做爲區分,未超過者扣繳率爲6%、超過者扣繳率將增至18%。勞動部日前拍板明年最低工資月薪調升至28,590元,代表明年非居住者薪資扣繳率認定基準,也將隨之調高至42,885元。依據《所得稅法》規定,凡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的個人,應就其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依規定課徵綜所稅;若爲非境內居住個人,而有我國來源所得者,則是在公司給付時辦理扣繳。
公司給付對象是否爲「非居住者」,原則上是以居留天數183天爲分水嶺,在183天以上者爲居住者,應將年度中取得的我國來源各類所得等合計,減除免稅額、扣除額、基本生活費差額等,依累進稅率報繳綜所稅。
給付非居住者薪資扣繳規定 圖/經濟日報提供
居留未滿183天者原則上爲非居住者,例如外籍員工,公司給付薪資時依適用扣繳率扣稅。
依據「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 薪資應按公司給付額扣取18%,不過若月薪在基本工資1.5倍以下者,扣繳率則可降到6%。
今年《最低工資法》上路後,取代基本工資,規定與先前相同。勞動部日前召開最低工資審議會,決定明年最低工資月薪自27,470元調升至28,590元,明年非居住者薪資適用扣繳率基準也將隨之調升,自今年的41,205元提高至42,885元。
舉例來說,A先生爲甲公司之外籍員工,當年度在臺居留時間未滿183天,符合稅法上的非居住者,甲公司今年給付A君每月薪資4萬2,000元,高於今年認定基準(4萬1,205元),適用扣繳率爲18%,應扣繳7,560元。
若A君未調薪,且維持非居住者身分,明年公司同樣給付每月4萬2,000元時,已低於最新的認定基準(4萬2,885元),扣繳率將可降到6%,僅需扣繳2,520元。也就是隨着認定基準的調整,部分非居住者薪資扣繳率將降低,即出現減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