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受僱白領高階人才 也可請家庭幫傭
爲了協助高階白領人才在臺生活,勞動部擬再開放如國外新創公司高階主管等非受僱型態的高階白領人才來臺後也可聘用家庭幫傭。(報系資料照)
依照現行規定,僅有受僱且符合相當標準的高階白領受僱勞工才能聘用家庭幫傭,但依「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規定,新增非受僱型態的高階白領人才,爲了協助高階白領人才在臺生活,勞動部擬再開放如國外新創公司高階主管等非受僱型態的高階白領人才來臺後也可聘用家庭幫傭。
勞動部近日預告修正「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 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修正」草案中指出,爲提高外籍專業人才工作誘因,因此開放非受僱型態外籍專業人才聘僱家庭幫傭。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組長薛鑑忠表示,依國發會預估、約會新增30名左右的家庭幫傭移工,但新增的非受僱高階白領若要聘用外國人擔任家庭幫傭,仍僅限於我國移工來源國。
此外,配合行政院覈定延長「歡迎臺商回臺投資行動方案」,此次預告也一併把臺商「移工預核制」的申請一併延長至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