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大校長最後1天被判刑 江漢聲喊冤爭一生清白
輔大校長江漢聲涉背信罪,遭新北地院判刑。(輔仁大學提供/蔡雯如新北傳真)
輔仁大學校長江漢聲,昨日是校長最後一天,沒想到被控校長任內巧立名目向輔大取得撥款400萬,圖輔大診所不法利益,又與下屬合謀透過校內限制性招標委託案,取得輔大校方基金250萬,爲新北地方法院依2個背信罪判處應執行10月徒刑;同案被告洪啓峰、林依恬依共同背信罪各處4月徒刑,3人均可易科罰金。
江漢聲得知判決結果後,發聲明表示,判決日正是他擔任校長最後一天,起訴書中認定輔大診所就是輔大所有,也證實無任何金錢流入個人口袋,因此絕無可能背信圖利,「對於司法針對本人不公平判決,本人深感冤屈,不能接受,爲爭一生清白絕對上訴到底」。
江漢聲說,他在輔大20多年來努力於校務,興建輔大醫院使輔大成爲臺灣第一流私立大學是有目共睹的成績,「個人卸任之際受此不公平司法判決,將此冤屈公諸大衆,以維護自己的清譽」。
檢方指控,江漢聲明知輔大診所並非校方附屬機構,卻多次巧立醫學院學生相關活動等名目取得輔大撥款400萬,又與前輔大醫學院行政副院長洪啓峰、前輔大醫籌處醫療事務組長林依恬合謀,透過校內限制性招標委託案,取得輔大校方基金250萬,事後雖陸續還款,但其中90萬是透過會計方式沖銷,並未實際還款。
江漢聲否認犯罪,但合議庭認爲,他未依學校開會決議建議變更,反而指示不知情下屬以個人名義申請輔大診所開業執照,並以虛構活動經費等方式巧立名目,取得輔大撥款400萬;後來診所被討稅145萬餘元,江漢聲再與洪啓峰、林依恬合謀,透過校內限制性招標委託案,取得輔大校方基金250萬元,用於還稅、還債,使輔大財產蒙受損害,構成背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