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晉華竊美光機密案 無罪

美國舊金山地區法官切絲妮(Maxine M. Chesney)27日在沒有陪審團參與審理的情況下,裁定福建晉華集成無罪,並稱不存在「經濟間諜活動」,針對該公司的其他刑事指控不成立。福建晉華昨(28)日聲明稱,「我們對判決表示歡迎」。

美國司法部在2018年控告晉華竊取美光機密,聲稱福建晉華透過聯電的一項製造協議,非法移轉美光的記憶體晶片設計,訴狀指出,若福建晉華罪名成立,將面臨罰款,晶片和涉嫌竊取技術所得的收入也都會被沒收。

另一方面,美國商務部同年以所謂「國家安全」爲由把福建晉華列入「實體清單」。在美方公告後兩天,福建晉華技術上重要合作伙伴聯電決定暫停爲晉華開發技術。該舉在當年被視爲美國打擊中國對美企和研究型大學展開間諜活動的努力。

聯電於2020年承認竊取商業機密並支付6,000萬美元罰款後,也就美國司法部指控福建晉華一案提供協助。

彭博資訊指出,這項判決可望緩和拜登政府爲保護美國技術的法律攻勢。

美光也有意討好北京,承諾將向西安封測工廠投資逾人民幣43億元,執行長梅羅塔也訪問中國大陸。此前,中國大陸政府去年5月以網絡安全爲由,禁止「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業者採購美光晶片。美國一直在與盟國聯手,阻止北京獲最先進半導體和最新晶片製造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