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龍巖市永定區:購房補貼政策延至2月底,可補貼200元/平米
據福建省龍巖市永定區融媒體中心2月11日消息,龍巖市永定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龍巖市永定區財政局發佈關於《永定區購買新建商品房補貼實施辦法》延期的通知。
通知規定,享受購房補貼政策的時間期限從2024年2月4日至2024年2月29日。新建商品房以商品房買賣合同網上籤約時間爲準、政府回購房以及政府的存量房以簽約合同時間爲準。
購房申請人可在本通知執行期間內申請,也可在本通知執行結束後3個月內申請,即最遲不得超過2024年5月31日,逾期者視同放棄。
根據龍巖市2023年11月20日發佈的《永定區購買新建商品房補貼實施辦法》,在永定區購買新建商品房和政府回購房以及購買政府的存量房的購房人可獲得的購房補貼分爲三類:
1.購買住房的(不含低密度住房),按住房面積給予每平方米150元補貼。購房人在永定城區就業並且子女在城區就學的,按住房面積給予每平方米200元補貼;
2.購買商業的(店面、商鋪等商業性質的房屋),按面積給予每平方米100元補貼;
3.購買車位、車庫的,按每個2000元補貼。
《辦法》明確,政策實施期間,同一套房只能享受一次補貼政策。共同購買的,由共同購房人共同申請,並指定其中1人名下賬戶作爲購房補貼收款賬戶。
申請人在申請購房補貼後又退房的不享受補貼。已領取購房補貼的,申請人應先退回購房補貼後再向區住建局申請辦理退房手續;未領取購房補貼的,應向區住建局申請停止辦理購房補貼手續,否則不予辦理退房手續。與其他購房優惠政策重複時,購房人可按“就高不重複”的原則享受補貼。
此外,自今年2月5日起,龍巖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可貸額度提高10萬元,永定區雙職工最高可貸額度65萬元
龍巖市2月4日發佈的《關於優化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部分政策的通知》提出,龍巖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可貸額度提高10萬元。在新羅區購房,單職工最高可貸額度由45萬元調整爲55萬元,雙職工最高可貸額度由55萬元調整爲65萬元;在其餘縣(市、區)購房,單職工最高可貸額度由40萬元調整爲50萬元,雙職工最高可貸額度由50萬元調整爲60萬元。
同時,職工家庭購買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築和裝配式建築的商品房,住房公積金最高可貸額度另增加5萬元。職工家庭在購買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築和裝配式建築的商品房時,最高可貸額度另增加爲:在新羅區購房,單職工最高可貸額度60萬元,雙職工最高可貸額度70萬元;在其餘縣(市、區)購房,單職工最高可貸額度55萬元,雙職工最高可貸額度65萬元。
文件還要求,優化城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提取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自住住房加裝電梯時,可申請提取職工本人、配偶及雙方父母的住房公積金餘額,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加裝電梯實際支付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