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小學教師嚴格考覈 不合格就解聘

新華網福州3月21日專電記者孟昭麗)記者從福建教育廳獲悉,福建首次對中小學教師層級職務聘後履職工作量作出規定,教師在聘期內將接受考覈,考覈不合格或被低聘甚至解聘。

根據規定,教師職務聘期一般爲三年到五年,聘期考覈與年度績效考覈相銜接學校在年度績效考覈的基礎上,對教師聘期內的師德表現、履職情況工作實績等進行綜合考覈。考覈小組由學校領導工會代表、紀檢人員和教師代表組成,其中教師代表不少於三分之一。

學生評議滿意度將作爲重要標準,福建明確要求,正高級及高級教師每學年學生評議滿意率需達85%以上;中級教師達80%以上,初級教師達75%以上。

中小學教師職務聘期考覈結果分爲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聘期考覈優秀,在續聘、職務晉升、表彰獎勵時,同等條件優先考慮;聘期考覈合格,是續聘、職務晉升的必備條件;聘期考覈基本合格,不作爲職務晉升和表彰獎勵的推薦人選,是否續聘視具體情況確定;聘期考覈不合格,予以待聘培訓、低聘、調整至非教師崗位,直至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