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留大筆保險理賠金要扣稅?受益人、要保人成關鍵眉角

在買保單前,必須先搞懂要保人、被保險人與受益人的關係,做好妥善安排纔是。 圖/freepik

保險是預防風險的商品,拿到家人的身故理賠金後可以用來安頓生活,但卻被通知要繳遺產稅、贈與稅、所得稅?而爲什麼我需要繳稅,一樣拿到理賠金的親友卻免稅?這跟投保時決定的要保人和受益人息息相關。

新聞上也常見到,因爲「要保人」、「被保險人」與「受益人」安排失當,導致被追繳稅的情況發生,因此在買保單前,必須先搞懂要保人、被保險人與受益人的關係,做好妥善安排纔是。

四個名詞教你看懂保單組成

保單主要由有保險人、要保人、被保險人與受益人共同構成,包括:

1.保險人:指保險公司。

2.要保人:其實指的就是「繳交保費的人」,同時也是擁有該保單權利義務的人,因爲保費是要保人繳的,所以保單價值也視爲要保人的有價資產;要保人可以爲法人或自然人。像是家長幫未成年的孩子買保單,「要保人」通常就是要掏腰包付保費的爸爸或媽媽。

3.被保險人:指的是「保單保障的對象」,當被保險人發生保單條款載明的理賠事件時,保險公司必須依條款負起理賠責任;必須爲自然人。常見情況是爸爸媽媽幫孩子買保單,「被保險人」就是孩子。

4.受益人:與保單權益較無直接關連,但卻是整張保單最主要的保險受益對象;可以爲法人或自然人。

我的保單要繳多少稅?視情況而定!

若想透過保單做租稅規畫的工具,一定要搞懂這些關係與安排,因爲做錯規畫比不做規畫還可怕。

基本上是「要保人≠被保險人」時,會衍生的稅負問題最多,所以最好的規畫方式,就是要保人與被保險人爲同一人。

因爲若「要保人≠被保險人」時,身故保險金一旦超過3330萬元時,超過部分會計入個人當年基本所得額,就會面臨被課稅的狀況。

舉例來說,若一家三口父親是要保人、母親是被保險人,而兒子是受益人,則不同情況下,將衍伸不同的稅負問題。

情況1—若擔任要保人的父親過世:

因保單價值是要保人的財產,因此必須計入遺產總額課稅。

情況2—若擔任被保險人的母親過世:

受益人兒子可以領到保險理賠金,雖沒有遺產稅的問題,但因爲是將父親的財產也就是保單價值,贈與給了兒子,因爲若該年度贈與金額大於244萬,就必須繳交贈與稅。此外,若受益人兒子領到的保險給付超過3300萬元,超過的部分必須併入受益人當年度所得,並於隔年繳交所得稅。

情況3—若想要變更要保人:

父母在子女還小時替他買保單,也就是父母爲要保人,而子女爲被保險人,等到子女長大成年時,父母想把將要保人改成爲子女,但因爲要保人變更,視同保單價值的轉移,等同於財產轉移,會被視爲贈與行爲、課徵贈與稅。

最好的解決之道是,做要保人變更的時候,保單價值最好不要超過每年度贈與稅免稅額244萬元,萬一真的超過,最好是分不同保單年度做要保人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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