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騎機車自摔亡 孝子靠谷歌街景圖揪「爛路」獲國賠
右圖爲2015年事發路面破損情況,左圖爲2018年路面狀況逐漸擴大。(右圖/翻攝自Google街景圖,左圖/事發家屬攝)
南投一名張姓婦人2018年12月某日上午7時許,騎機車上班途中行經南投市千秋路時,突然失控撞上交通號誌自摔身亡,事後家屬重回事故現場,發現是路面嚴重不平整,導致母親自摔枉送命,但南投縣政府卻堅稱,是死者在右彎處超車不慎失控,否認是路面破損造成,後經家屬追查2015年Google街景圖申請國賠,臺中高分院調查後,認定南投縣府道路管理確有嚴重疏失,最終判定應賠償死者家屬共552萬餘元。
據瞭解,死者的張姓大兒子提出2015年Google街景圖指出,母親自摔處的路面,2018年高低差2公分,長度190公分,最寬處15公分,直到事發後才重鋪路面,顯示南投縣府3年來未善盡修繕之責,導致母親輾到坑洞摔車死亡,因而請求國家賠償死者丈夫與3名兒子共875萬元。
南投縣府則稱,事故主因是陳婦超車不慎自摔,與路面破損無關;警方調查報告表也認定「路面無缺陷」。但南投地院勘驗路口監視器,認爲婦人行駛狀況正常,卻突然在案發處摔車倒地,加上近10公尺的刮地痕跡起點就在路面破損處附近,不太可能是超車自摔所致,且據目擊者證稱,當時周圍沒有其他車輛,死者雖然想從左側超車,後來改往右側超車,但感覺她「彈了一下」就重心不穩摔倒,並未與任何車輛發生碰撞。
法官衡量監視器畫面與目擊證人說法,認定張婦死因與道路狀況缺乏管理有關,因此判定南投縣府賠償640萬餘元,上訴後因婦人的丈夫今年6月過世,扣除相關扶養費後,臺中高分院判決賠償死者3名兒子各140萬4667元,加上賠償死者丈夫的金額,共552萬餘元,南投縣府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