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有名無實生死都不知 慘遭惡意遺棄!他悲情23年終放手

夫妻關係有名無實,連妻子生死都不知道,他慘遭惡意遺棄23年,最終選擇放手訴請離婚。(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與大陸女子小萱(均化名)於2001年登記結婚,原本雙方約定小萱來臺共同生活,並以阿國在臺的住處爲共同住所。不料,小萱卻未曾來臺履行同居義務,阿國試圖聯繫小萱也未果,甚至連她的生死都不知道。不滿夫妻關係有名無實,遭到小萱惡意遺棄23年,阿國憤而訴請離婚。

法院審理,小萱並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有未提出書狀聲明或陳述。法官調閱入出境資料顯示,小萱與阿國登記結婚後,小萱雖曾申請探親入出境許可獲准,卻未曾入境臺灣,導致2人婚姻期間未曾有共同生活之實。

法官考量,小萱並無意願維持婚姻,而且與阿國的婚姻,早就已經名存實亡多年,雙方實質上已然分居,彼此互不往來,建立家庭之互信、互愛、互諒之基礎已蕩然無存,婚姻關係僅存形骸。

法官審酌,小萱與阿國的婚姻,有重大而不能回覆的破綻,客觀上依雙方目前狀況,任何人處於此同一境況,均將喪失維持婚姻意欲。日前依法宣判,阿國主張他與小萱有民法第1052條第1項以外之重大事由,已難以維持婚姻,即屬可採,請求判決離婚,於法並無不合,應予准許。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