尷尬!深夜催油門擾人 攔車毆打才發現是朋友

警方火速出動快打警部隊到場,在打人犯嫌到案後,依觸犯刑法150條聚衆施強暴脅迫罪將一干人等移送法辦。(民衆提供/盧金足臺中傳真)

臺中市南屯區永春東路30日凌晨1時50分,警察局第四分局獲報有2輛車7、8人糾紛發生暴力事件報案人19歲何男表示,與同車19歲友人張男駕車載18歲友人等3人前往文心南五路一處釣蝦場女友,深夜將汽車空催油門製造噪音,引起在場24歲謝姓等7、8名民衆不滿,駕駛2部自小客車尾隨於後,持棍棒將張、蔣等2人打傷,才發現他們來接的女友是認識朋友,馬上與17歲洪女,將張男姓被害人送往醫院救治後離開,警方快打部隊快速到場處理,將打人犯嫌到案後,依觸犯刑法150條聚衆施強暴脅迫罪將一干人等移送法辦。

警方表示,涉打人的謝姓犯嫌不爽何、張男等人深夜開車於釣蝦場附近道路空催油門,製造噪音進而尾隨施暴,待施暴後才知其身分爲所認識洪女的友人時,始知糗大而將其中張男送醫後離去。

警方說,獲報後立即啓動快打警力32名到場,火速掌握打人犯嫌的身分及其所駕駛車輛,以車追人將涉嫌人迅速到案。

起因疑不爽被害人深夜催油門,認爲挑釁引發糾紛,警第四分局表示,雖然警方到場打人犯嫌已逃離,但警方在初獲報時不敢掉以輕心,由副分局長王偉益帶隊出動快打警力32人到場,打人犯嫌到案後,依觸犯刑法150條聚衆施強暴脅迫罪將一干人等移送法辦。

臺中市南屯區永春東路30日凌晨1時50分,警察局第四分局獲報,有2輛車7、8人糾紛發生暴力事件。(民衆提供/盧金足臺中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