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在期限前 中火提放流水硼超標陳述意見書

臺電21日下午在趕期限前提送陳述意見書,提到將建置「硼」污染防制設備加以改善。(黃國峰攝)

臺中市環保局副局長陳宏益22日表示,中火將污染物排放到水與大氣中造成污染問題,盼中火儘速解決水污與空污,不要讓中南部居民吸收這些外部成本。(盧金足攝)

臺中市府環保局今年9月查獲中火放流水「硼」嚴重超標24倍,臺電21日下午在期限前提送陳述意見書,提到將建置污染防制設備加以改善。環保局副局長陳宏益表示,市府後續將依規邀集學者專家開會,10月底做出處分,督促中火全面改善,守護市民健康。

環保局今年9月19日針對中火5到8號機組放流水隨機採樣送驗,查獲「硼」濃度每公升高達121毫克,遠超出標準5毫克24倍,中火今年1到9月遭查獲5次放流水不符標準,屬重大違規。

陳宏益說,中火陳述意見中提到將建置污染防制設備,儘速投入改善,但中火「硼」濃度超標24倍,已屬嚴重違規,「穿着西裝改西裝」並非好方法,應以最快時間徹底全面改善,市府後續將依規邀集學者專家諮詢,10月底做出處分。

「煤發電成本其實不便宜」,陳宏益強調,臺電只是將成本「外部化」,將污染物排放到水與大氣中造成污染問題,盼中火儘速解決水污與空污,不要讓中南部居民吸收這些外部成本。

此外,針對臺電質疑改善中,就遭環保局採樣稽查,陳宏益強調,行政院環保署早在2017年12月25日就將「硼」列入放流水標準項目,發電廠放流水若含有污染物「硼」,自發佈施行日起,就應符合5毫克/公升的標準值,請臺電儘速檢視改善,切勿爲節省污染防制成本,讓環境受到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