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臺並」低頻超標 中華電正式向NCC提交意見書

中華電信表示,1GHz以下低頻段具有傳輸特性優勢,NCC爲避免此關鍵頻率資源集中於少數業者,自102年4G首波競標起即明定低頻段頻寬1/3上限,電信業者在過去十年恪遵此規範來取得頻率資源,並作爲其長期投資網路建置與演進規劃的基礎條件。因此,相關的整並、合作都應在既有的規範下爲之,才能維持最起碼的公平與信賴保護。未來若業者家數有變化,目前1/3的頻寬上限可於下次釋照時討論調整,所有業者站在新的起跑線,透過公開、公平、公正的競標程序展開新的頻率競爭。

中華電指出,臺灣大哥大與臺灣之星合併案,兩家業者1GHz以下頻段合計頻寬超過法定1/3上限(50MHz)達10MHz(超標20%),此超標的質與量將會對市場形成限制競爭的巨大不利益,在面對業者整並、家數減少的關鍵變局時刻,唯有維護業者相互間的公平競爭基礎,才能提供一個有利我國整體數位市場正向發展的環境。

中華電信呼籲主管機關對於本合併案的低頻段關鍵頻率資源失衡預作管控以免後續市場競爭失衡,要求合併案存續公司繳回1GHz以下頻段超標之10MHz,並配合頻寬上限規定之調整辦理下次釋照,單獨釋出、或連同相鄰頻段一併整體規劃釋出,促進頻率有效運用。

另外,鑑於臺灣1GHz以下低頻段可用頻寬明顯低於國際的不利現況,中華電信建議可將這次合併案低頻段超標繳回的頻率與相鄰的800MHz頻段整合規劃,提高800MHz頻段可規劃的頻率空間,活化800MHz頻段珍稀資源的運用,初步估計可因繳回的10MHz而促成可能達60MHz的頻寬釋出,拉近我國與國際低頻段頻寬之差距,這對我國整體電信產業發展、數位基礎建設、關鍵基礎設施之數位韌性、公共安全的提升將有極大助益。

中華電信強調。800MHz爲國際普遍使用的行動通信主流頻段之一,臺灣過去曾供3G業務使用至106年。目前在此頻段約80MHz頻寬中,有民生公用事業之智慧型讀表系統使用其中的8MHz,另有部分頻率作爲實驗網路頻率,供公共安全與救難應變(Public Protection & Disaster Relief, PPDR)專屬無線通信系統、民生公共物聯網申請使用,惟經過多年尚無具體推動計劃。參採美國FirstNet、英國ESN、芬蘭Virve、澳大利亞PSMB等多個國家所推動的PPDR計劃,建議可採商用網路/頻率優先提供PPDR公共服務使用的先進模式。

因這次合併案繳回低頻段而擴大的800MHz頻段將可釋出供行動通信使用,讓軍警消、海巡及交通醫療等關鍵基礎設施公私部門可快捷、有效、經濟的導入PPDR,透過可即時傳送現場寬頻影像的PPDR通信系統強化火災、水災、地震,甚或騷亂、恐攻等緊急事件的救災效率,推升我國公共安全與救難應變系統能量。

中華電信強調,低頻段是行動通信珍稀的關鍵基礎資源,中華電信希望主管機關數位部與通傳會,嚴肅正視合併案低頻段頻寬違規超標處理對於政府維護市場公平競爭基礎與信賴保護的重要性。並以前瞻的思維擘劃國家關鍵頻率資源的積極擴充與有效運用,將合併業者因超標而依法繳回的低頻段頻率與800MHz頻段整合釋出,導入PPDR公共安全與救難應變服務,增進頻率有效使用、社會公共利益及關鍵基礎設施的數位韌性,提升國家的安全守護能量與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