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一地出臺政策,生育二孩、三孩有這些獎勵!

近日,上猶縣出臺《上猶縣關於落實優化生育政策及完善生育配套支持措施的實施方案(試行)》文件,現將有關主要內容公佈如下:

一、保障政策

◆第一,產假優待。凡是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在崗職工生育二孩、三孩的,在現有假期188天的基礎上增加至218天,並同時享受所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在崗期間的工資、績效和福利待遇。民營企業可參照執行。

◆第二,生育獎勵。對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生育後且已在我縣上戶口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7000元、13000元。

◆第三,孕期服務。本縣建檔的孕婦在公立醫院孕期健康檢查時免除普通門診掛號診療費,建立孕前、孕期、產時和產後保健“一站式服務”;懷孕二孩、三孩的孕婦住院分娩時,如入住特需病房,牀位費減半收取。

◆第四,免費體檢。第三孩在6週歲以前,每年免費開展一次血常規、視網膜視力檢查、斜視度檢查等健康體檢。

◆第五,入托補貼。第二孩和第三孩在0-3週歲入托公辦托育機構或符合條件的民辦托育機構全日託的,每人每月分別由政府補貼300元和500元。

◆第六,教育優待。第三孩在本縣就讀公辦幼兒園,免收保教費;第三孩在本縣就讀義務教育學校,免收課後服務費。對二孩、三孩家庭子女在義務教育階段可享受“長幼隨學”入學政策。

◆第七,醫保代繳。對2024年1月1日零時以後出生的新生兒按規定辦理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登記的,連續三個參保自然年度(含出生當年)個人繳費由財政全額資助。

◆第八,購房補貼。對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生育後三年內在縣內購買新建商品房的,按照我縣相關政策分別獎補10000元、20000元(僅限在本縣一次一套房產,不重複獎補)。

◆第九,景區、公交優惠。生育三孩的父母及其子女辦理3年有效期的縣內國有景區免費通行卡和城區公交免費卡(含工本費)。

◆第十,婦女就業保障。用人單位在擬定招聘計劃、發佈招聘信息、錄用人員過程中,不得限制生育作爲錄用條件,不得差別化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用人單位不得發佈含有性別歧視內容的招聘信息。

二、申報條件

◆(一)夫妻雙方或其中一方戶籍在本縣,並已在本縣繳納城鄉基本醫療保險或社保三年以上;同時,屬二孩獎補的,兩個小孩戶籍均在本縣;屬三孩獎補的,前兩孩中至少有一個小孩和第三孩戶籍在本縣。

◆(二)三孩應符合《江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九條規定。

1.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計入子女數,應從再婚後生育的子女計算;

2.復婚夫妻按兩人復婚前後共同生育的子女數可合併計算;

3.夫妻依法收養的子女,不計入夫妻生育的子女數;

4.已生育子女有死亡的,按再生育後的存活的孩子計算。

◆(三)在符合政策生育前提下,第一次生育,孩子爲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順序享受二孩、三孩生育獎勵(多胞胎中四孩及以上的,均可按三孩標準分別享受);已有一個子女再生育爲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順序享受二孩、三孩生育獎勵(多胞胎中四孩及以上的,均可按三孩標準分別享受);已有兩個子女再生育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均可按三孩標準分別享受一次性生育補貼。

三、申報程序和資料

◆申報地點和時限。 生育二孩、三孩後應在12個月內到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城市社區管委會便民服務中心窗口申請,逾期則視爲自動放棄申報權利。

◆申報資料。申報時需攜戶口本、結婚證、身份證、出生證明、繳納城鄉基本醫療保險或繳交社保證明等申報資料,填寫《上猶縣支持生育保障政策申請表》。

◆審覈程序。

1.鄉級初審。由鄉(鎮)、城市社區管委會對申請人提交的申報資料進行初審,對資料不全的實行一次性告知;對不符合享受條件的,及時告知申報人並做好解釋工作。鄉(鎮)、城市社區管委會應及時對初審合格的申報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爲5個工作日。

2.縣級審批。經鄉(鎮)、城市社區管委會公示無異議後,將初審符合條件的相關資料報至縣衛健委審批,審批通過的將及時公佈審批結果,並公示5個工作日。對不符合審批標準的將對應作出審批結論,由鄉(鎮)、城市社區管委會告知申報人。

◆政策兌現。公示無異議後,由符合條件的申報對象持《上猶縣支持生育保障政策申請表》及其他相關材料,分別到相關部門按程序兌現相關獎扶政策。

◆資格退出。申報對象或符合申領條件的子女戶籍遷出上猶縣的,次月開始不再享受相關獎勵政策。資格退出主要由鄉(鎮)、城市社區管委會定期與公安、衛健(縣總醫院)、民政等部門覈對發放對象的戶籍信息、出生(死亡)信息的方式確定。

來源:健康上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