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官宣!今年內生效!新加坡工作時間新規定!
重磅消息!新加坡將要實施靈活工作安排!
對於員工提出的相關申請,僱主必須慎重考慮,如果拒絕,必須要說明理由!員工也可向工會尋求幫助,由工會進行勸導!
這是不是你超期盼的新政?!
圖源:CNA新聞
12月起!新加坡實施新政!
員工申請靈活工作僱主需慎重考慮
就在剛剛!人力部發布的消息:當局接受勞資政靈活工作安排要求指導原則(簡稱TG-FWAR,以下稱原則)的所有10項建議!
今年12月1日起,勞資政靈活工作安排要求指導原則正式生效!
具體的10項建議,見官網:https://www.mom.gov.sg/newsroom/press-releases/2024/0416-launch-of-tripartite-guidelines-on-fwa-requests-and-tripartite-workgroup-report
該原則與現有原則不同的是,從鼓勵僱主自願落實靈活工作安排,轉爲強制企業須有內部程序,允許僱員提出有關要求。
靈活工作安排的範圍不只是在家辦公,也包括靈活工作時間和靈活工作量,新的指導原則將幫助僱主和僱員理清相關的概念,也鼓勵雙方相互體諒。
居家辦公示意圖 圖源:haworth
人力部長顏曉芳強調:這項新政的目的是讓員工和僱主共贏!對於僱員的請求,僱主應給予理解,僱員也應站在公司立場,考慮有關申請會否對業務或客戶造成影響。
因此,她表示,“我們希望僱主制定一個適當流程,評估員工提出的靈活工作安排申請,最起碼應給予適當的迴應。”
圖源:8視界
據悉,該原則適用於所有僱主,包括中小企業,以及所有試用期屆滿的僱員。
來看原則實施的流程:
第1步:員工提出正式申請:
需要提供書面或電子郵件等方式,正式向僱主提出靈活工作安排申請。
可用公司的申請單,如果公司沒有相關規定,可以自行列明細節,如申請理由、要求哪些安排及開始日期等。
如果員工的申請單不詳細,則不會被認爲是正式請求。
示意圖
第2步:僱主慎重考慮,並在2個月內答覆;
僱主處理申請時,應該慎重考慮與業務相關的因素,並在2個月內答覆員工是否同意。
具體例子:❌ 僱主不能以管理層不相信靈活工作安排爲由拒絕申請。 ✔僱主能以 相關申請會導致成本增加、不利於生產力或不可行爲由,拒絕批准。
第3步:同意/不同意的處理方式:
僱主直接同意員工的申請,也可以拒絕員工的申請。
但是拒絕則必須要以書面形式說明理由,並且與員工溝通、探討其他方案的可信性。
示意圖
第4步:員工共被拒絕後可以尋求幫助
被拒的僱員也可尋求工會或勞資政公平與良好僱傭聯盟(TAFEP)協助。TAFEP則會聯繫僱主,並引導和勸請他們遵守指導原則。
但是,工作組強烈建議先通過公司內部申訴機制解決分歧。
圖源:straitstimes
你期待勞資政靈活工作安排要求指導原則,生效的那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