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涉貪案/加班費變獎金 小兔:看高心情發

臺北地院昨天審理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貪污案,前行政主任「小兔」黃惠玟從被告身分轉爲證人出庭。記者潘俊宏/攝影

黃惠玟證稱,助理獎金來源是加班費,由她申報、請領成爲零用金,最後領出來由高虹安決定怎麼發;發放獎金有無客觀標準?黃說,就她唯一的觀察是「心情好委員就會多給一點,如果心情不好就不會給」。

黃惠玟說,高虹安人很好,會視大家加班狀況核給獎金;她曾建議高有其他報加班制度,因高辦要花八十多萬元裝潢,立法院只給卅五萬元,李忠庭(高虹安前助理)曾說鴻海會支應,事後沒給;這件事之後,才確定要採零用金制支應。

黃惠玟說,她作的零用金內帳會給高虹安閱覽,表格複製用LINE傳給高,有時李忠庭也看帳。高虹安喝卅元鮮奶茶、治裝、洗頭、買產品約二千元、送給中研院院長的鴻參、「面試郭臺銘」買書費,都是高虹安的花費,由她記在帳內,高另有高鐵票也從零用金出金。

黃惠玟說,李忠庭曾代墊裝潢費,高虹安指示要趕快還給李,她負責管帳記帳時,還了李八萬元、八萬八千元兩筆代墊款,但後來到底還完了沒,她不瞭解。

黃惠玟在法庭上也坦承,零用金制度是她給高虹安的建議,最後由高虹安決定。高虹安則說,她當時是政治素人,因黃曾擔任過其他立委助理,她因此以爲是沿用前立委制度,且多次向黃確認是否合法。

民衆黨新竹市議員宋品瑩、李國璋及十五名里長昨北上聲援高虹安;宋說,黃惠玟證詞有自相矛盾之處,提及公積金制度是自己帶進高虹安辦公室,認爲是替高無罪打下重要基礎。

合議庭昨天排定讓檢、辯詰問黃惠玟,認爲黃女還有作證必要,增訂下月十日再讓黃女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