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柏昇食品涉賣過期肉 鵝肉逾期14年

柏升公司查獲逾期肉品並封存約11.4公噸。圖/衛生局提供

高雄仁武區柏升冷凍食品公司涉嫌將冷藏肉品改標後出售,9日橋頭地檢署指揮警調及衛生局等單位搜索,帶回謝姓負責人夫妻,並在廠區查獲11.4公噸豬、雞、鴨、牛、鵝等過期肉品,其中鵝肉效期已逾期超過14年,檢方前天深夜復訊後,謝姓夫妻分別以40萬元、20萬元交保,全案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罪嫌偵辦。

衛生局指出,經查柏升冷凍食品公司肉品流向高雄市4家餐廳,已全數預防性下架,柏升業者截至目前尚未提供詳細的出貨日期及品項,目前檢調偵辦中。

據瞭解,柏升食品是高雄不少知名五星級飯店、餐飲店供貨商,檢調接獲檢舉,該公司涉將過期肉品與新鮮肉品混裝出售,檢警調及衛生局9日搜索該公司林園、仁武廠區及負責人住處。

檢調查出,法規對於肉品保存有冷藏跟冷凍兩種,冷藏肉品保鮮期較冷凍肉品短,柏升採購的大多爲冷藏肉品,爲拉長保鮮期,經冷凍後退冰,再將過期的肉品與新鮮肉品混裝後出售。

檢調搜索時,在仁武區冷凍倉庫及貨車上,查獲豬肉、雞肉、鴨肉、牛肉、鵝等過期肉品計11.4公噸,並查扣帳冊、出貨明細等資料。

衛生局指出,查扣的牛肉未標示效期,其他肉品也有部分未標示效期,部分豬、鴨、雞肉效期已過3至6個月,部分鵝肉效期爲2010年5月8日,過期逾14年,部分下腳肉效期也過期7年餘。

檢方認爲,若肉品轉爲冷凍後再以退冰方式轉換爲冷藏,因未依據法規明確標示爲解凍肉,且涉嫌將過期肉混裝新鮮肉品出售,就構成詐欺或虛僞標示罪,檢方復訊後,認爲謝姓負責人夫妻嫌疑重大,雖有羈押原因,然無羈押必要,交保候傳。

衛生局表示,將審酌違規情節,依違反食安法規定,加重處6萬元至2億元罰鍰,並追查違規產品流向、監督回收銷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