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偷電挖比特幣!367礦機半年吃掉「4600萬電費」 下場超悲劇

▲架367主機狂挖比特幣,2男半年偷電4600萬。(圖/內政部警政署刑事局)

記者趙蔡州綜合報導

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日前破獲一起偷電案,一名莊姓男子爲了挖虛擬貨幣「比特幣」賺錢,找了另一名陳姓水電工合作,買下數百臺挖礦機在岡山、大寮、苓雅等地設置礦場」,接着再從路旁電線杆、變電接線偷電,半年至少偷了約4600萬元電費,2人訊後依竊盜詐欺罪嫌送辦。

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2019年11月接獲通知,指稱高雄市岡山區有人裝設大量比特幣礦機挖礦,而且爲了節省高額電費,有涉嫌竊電等不法情事。犯罪中心立刻與高雄警察局仁武分局、岡山分局,會同臺灣電力公司成立專案小組進行追蹤調查

專案小組經過半年追查後,2020年5月13日持搜索票,分別前往高雄市岡山區、大寮區、苓雅區等虛擬貨幣挖礦場調查,查扣礦機共367臺、電腦2臺、路由器18臺、手機證物,半年來竊電金額經臺電初估累計4600多萬元,莊、陳到案後也坦承犯行全案依竊盜、詐欺罪送辦。

警方表示,非法設置大量電氣設備產生高溫,極有可能發生電線短路引發火災,莊陳2人偷電供礦場24小時日夜不停運轉所幸沒有發生其他意外。另據《自由時報》報導,挖礦機每月至少替莊男挖出價值60至90萬元的比特幣,但半年最高也僅能獲利500多萬,對於消耗的電費真的得不償失,未來也將追繳偷走的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