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嬰遭母虐死 社會局挨轟「社安網破洞」緊急澄清

高雄大社區1歲5個月男嬰疑遭吳姓生母施虐致顱骨骨折、顏面多處挫傷死亡,檢警發現男童身上有新舊傷痕,列爲兒虐,吳女遭羈押;男嬰去年12月至今有2次家暴通報紀錄,均因證據不足未成案,專家質疑社工事後訪視未到位,錯失救援黃金時間。

社會局迴應吳女去年7月被列爲脆弱家庭,至今年10月底前已訪視17次,電訪12次,皆符合衛福部規定。

男嬰6日下午3時許因眼神呆滯、呼吸急促,經吳女緊急送醫仍不治,死因爲顱骨骨折、顏面多處挫傷;檢警懷疑吳女對男嬰施虐、重摔,複驗男童時也發現全身有新舊傷痕,列爲「兒虐案」,吳女被依傷害致死罪嫌收押禁見,生父李男因見同居人打小孩未制止或通報,也被檢方改列被告,以5萬元交保。

吳女去年7月因經濟因素求助社會局,被列爲脆弱家庭,社會局提供急難救助、尿布奶粉等生活物資,社福中心持續追蹤。男嬰去年12月和今年3月有2次家暴通報,社工第一次訪視發現男嬰臉上瘀青,認定是撞到嬰兒牀護欄導致,爲照顧疏忽,提供家屬親職教育及相關防護措施;第二次社工未見男童傷勢,且通報人稱是聽聞、沒有證據,也未成案。

長期關注兒少議題的不具名專家表示,「接獲兒虐疑似個案,不能光訪而無作爲」,以吳姓男童個案爲例,家屬一再「大義滅親」通報吳女疑有虐童情事,社工應交代爲何第一次相信吳女片面之詞?而第二次又以查無遭虐結案,檢方複驗卻發現有新舊傷痕交疊,社會局在長達8個月期間,除了訪視還有何作爲?

「今年3月家暴案因證據不足就結案,不代表沒有潛在風險!」市議員李雅慧建議,家防社工接獲通報後應加長後續觀察期,尤其此案家庭背景複雜,社會安全網也要提高警覺性,社福社工訪視時應有更高敏銳度;此外臺灣社工服務比現仍偏高,單一個案處理量能會壓縮,如何在社安網檢討社工人力配置,以達成國際標準,也是政府須正視的問題。

市議員白喬茵表示,2次家暴通報都被認爲是照顧疏失,孩子又身處在脆弱家庭,社工定期訪視卻沒有發現異狀,「高雄社安網還有非常多努力空間!」脆弱家庭的到宅育兒指導量能需提升,協助父母同時要觀察孩子身心狀況,訪視過程中發現父母的育兒能力跟態度不適任,有嚴重疏失或虐待可能,應提早啓動安置評估。

社會局表示,社福中心受案後提供急難救助並協助列冊中低收入戶,也有3次育兒指導服務,安排銜接公託但吳女選擇自行照顧未入托,去年7月至今年10月29日止,共訪視17次、電訪12次,其中包括今年3至10月訪視8次,電訪8次,訪視頻率符合衛福部規定,本案後續將列入教材,對於傷痕判斷聯合醫療專業再提升敏感度,社會局已主動提出獨立告訴,確保兒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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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歲5個月大的吳姓男童疑遭生母吳姓女子施虐,吳女被依傷害致死罪嫌收押禁見。記者石秀華/攝影

吳姓男童生父李男因見同居人打小孩未制止或通報,被檢方改列被告,以5萬元交保。記者石秀華/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