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小港醫院急重症病牀設置進度違約 遭衛生局開罰5萬元

高雄市立小港醫院急重症大樓去年啓用,高市衛生局上月稽查發現加護病房、燒傷病牀及產臺未依合約完成,被處以罰款5萬元。記者郭韋綺/翻攝

高雄市立大同醫院經營權換手風波未落幕,同樣由高醫大經營小港醫院今又遭高市衛生局開罰,上月稽查發現加護病房、燒傷病牀及產臺未依合約完成,被處以罰款5萬元;另稽覈發現小港醫院積極推廣美容醫學中心,優於急重症病牀設置,對此衛生局罕見嚴厲重批,小港醫院悖離照顧弱勢初衷。

大同醫院經營權將易主,長庚醫療法人打敗高醫大取得第一順位議約,引發衛生局遭質疑黑箱評選,以及醫護爭工作權走上街頭等風波,衛生局也爲捍衛立場多次指謫高醫大未升級大同醫院急重症處置能力,有醫界大老指大同醫院全力發展醫美,經營權吞敗不意外。

未料經營權爭奪風波波及小港醫院,高醫大7年前接手經營小港醫院擴建OT+BOT「急重症醫療大樓」總計增加257牀,去年9月24日覈准啓用。

衛生局指出,依照須完成急性一般病牀446牀、加護病牀30牀、血液透析60牀、慢性呼吸照護病牀16牀、燒傷病牀4牀、安寧病牀10牀、恢復牀18牀、產臺3牀、手術檯13牀、急診觀察牀40牀、負壓隔離病牀10牀,嬰兒牀15牀及嬰兒病牀10牀。

不過9月25日稽查發現,加護病房、燒傷病牀及產臺仍未符合契約要求,應完成加護病牀30牀部分,仍在工程進行中,衛生局批評「嚴重違約」,已針對該具體違約事項處以違約金5萬元,並限期於12月8日改善。

另,燒傷病牀設置疑義10月14日委請外部專家現勘,產臺設置及使用疑義,亦請委辦單位高醫大董事會所監督管理小港醫院方進一步說明,將依法再行釐清。

衛生局強調,小港醫院興建營運移轉OT+BOT案規畫,因應當地醫療資源需求,也因此特別協助購地興建急重症醫療大樓,但小港醫院至今部分急重症及產科醫療設置未依合約完成,且相對於小港醫院正積極推廣美容醫學中心等作爲,也有悖於「照顧弱勢及急重症醫療照護」初衷。

衛生局重申,站在捍衛市民健康照護權立場,期盼高醫董事會承接營運小港醫院,務必強化「創傷醫療、加護病房、高危險妊娠孕產婦及新生兒照護」等重度級緊急醫療能力,信守高醫簽訂合約時守護南高雄在地市民健康與生命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