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外送員「裝側燈」保安全挨罰900怒了!警:只能裝反光標誌
高雄有一名外送員在網路上PO文,寫到自己大半夜常常需要出門工作,爲了安全加裝「機車側燈」,結果遭到員警開單,讓他十分不滿,他認爲「(路上)一堆不開車燈的,請問反光片裝幾百片有什麼用?」警方指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車輛燈光與標誌檢驗規定內沒有機車側燈的相關規定,意思是隻能裝設「反光標誌」,不能加裝側燈,因此依照規定開罰900元。
▲民衆PO網指出自己爲了外送安全裝側燈遭開罰,引發網友熱議。(圖/記者吳世龍翻攝)
▲▼民衆PO網指出自己爲了外送安全裝側燈遭開罰,引發網友熱議。(圖/記者吳世龍翻攝)
不過這篇網路PO文引發熱議,剛PO上網10小時,就有1200多則留言,有人說「路上一堆改大燈改到爆亮的都沒事」,還有人認爲是側燈的顏色出了問題,寫道:「說不定今天你是黃色的他還不會開」,甚至還有人PO出自己改裝車的照片,上面裝了明顯不只一盞燈,也自嘲「我怎麼辦?」,顯示許多機車族都有相同的疑慮。
▲民衆PO網指出自己爲了外送安全裝側燈遭開罰,引發網友熱議。(圖/記者吳世龍翻攝)
對此警方指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機車側方只能有非三角形的反光標誌,且反光裝置內不得「發光」,另外,反光標誌的顏色也有規定,只能是橙色或者紅色, 左營分局交通組組長高志正指出:「因本案機車加裝側邊LED車側燈,違反道交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1項2款,可以處以九百元的罰鍰。」
不過,先前在高雄曾經發生,機車加裝6顆藍色LED燈,員警依照相同的法源依據,對駕駛開出900元罰單,駕駛不服提起行政訴訟,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勘查他的機車,認爲加裝LED燈,不至於造成用路人因反射致眼睛感到刺眼、影響行車安全,審結判撤單免罰錢,對此,警方表示會尊重法官的判定與看法。另外,如果在路上遇到民衆違規的情況,警方難以認定是否違規,將會拍照行文給監理站相關單位,請他們協助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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