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鴨霸女1年欠租11個月!水電也沒繳 反要房東付27萬修繕費
高雄一名賴姓婦人向熊姓男子承租位在左營的一間房屋,簽了2年的租約,房屋出租前,賴女要求熊姓房東先花3萬元委託賴女的姐夫修繕粉刷,但是一切安排妥當後,待賴女入住卻開始拒繳水電話瓦斯費,甚至從第2年開始積欠房租長達11個月,熊男事後受不了向賴女提告,她卻辯稱是「屋況太差」,自掏腰包修繕前後花了27萬,要求抵銷租金,但法院審理時她卻連單據都拿不出來,最後被判要給租金16萬並搬離租屋處。可上訴。
判決書寫道,熊男租給賴女的房屋位在高雄左營區一棟電梯大樓的19樓,去年他向賴女提告,原因就是,雙方原本約定去年7月第一週讓她搬入,但是賴女反映希望熊男可以在她搬入前先將房屋粉刷修繕,並且指定介紹自己的姐夫來承做工程,熊男因此先花了3萬元整理房屋,雙方於7月8日修繕完工後籤立租賃契約,租約簽訂2年,每月租金1萬元,水電瓦斯費也得由賴女負擔。
熊男表示賴女入住後,從7月到10月都沒繳水電瓦斯費,他曾請賴女覈對轉帳代繳的帳單,要求她連同下個月房租一起匯入,沒想到賴女卻置之不理,更誇張的是,賴女入住第2年後開始連房租都拖欠、不繳,也不願意結清欠款提早搬離,熊男先後統計,賴女入住後一共積欠租金11萬及水電瓦斯費5萬多,累積欠費16萬多元。
沒想到賴女不願意搬離,還反駁說入住後「屋況很差」,多次向熊男反應屋子漏水、掉漆,甚至瓦斯管線長達10多年沒有更換,賴女認爲這有瓦斯外泄及爆炸的可能,加上馬桶也老舊阻塞不時會冒出污水,水費因此暴增,她和兒子曾經在浴室滑倒受傷,反指控熊男沒有負責賠償。
口說無憑,賴女事後拿出自己手寫的「自行修繕總費用單」,還有一家工程行開出的「估價單」,指控熊男多次忽視她提出的房屋修繕要求,造成損害擴大,無奈之餘,她只能自掏腰包修整,前後單據顯示總計花費高達27萬多,應該可以和積欠的租金及水電瓦斯費相抵,此外,熊男還應該還她16萬多元。
法官審酌,雖在《民法》中規定,承租人得自行修繕再請求出租人償還費用或從租金中扣除,不過此項規定,前提是房屋需有修繕必要,但依據瓦斯公司的檢測紀錄,該房屋的管線及各項目檢測表均合格,再加上賴女提出的房屋修繕購物發票,上面記載的細項是浴室清潔劑等居家用品,修繕明細也是賴女自行手寫,沒有她實際支出修繕費用的收據可以佐證,因此判她敗訴,需返還積欠房東的16萬多元並返還房屋。可上訴。
►我該答應女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