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教師請喪假出國玩 記申誡一支
臺中市立長億高中一名周姓老師9月向學校請了5天喪假,校方以爲他真的在處理家人的後事,但他竟然是出國到中南半島旅遊,遭人檢舉後,因爲違反學期間出國旅遊的規定,被記上申誡一支。
一般老師在學期間,只有喪假或特殊理由才能請假。周老師的外祖父6月24日過世,他在百日內可以請5天喪假,但他9月22日至26日請喪假,卻是跑去中南半島玩。學校並不知情,以爲周老師真的是在處理後事,一直到有人向教育局投訴,校方纔知道周老師藉喪假名義跑出國。
校方秘書表示,「10月的時候已經依照規定做出開會討論,然後調查,跟做出最後的懲處,已經送到教育局去處理。」據悉,教育局要求學校召開考績委員會,但口頭警告不屬於行政處分,因此記上申誡一支。
依據規定,教師在學期中如果要請假出國,必須有特殊理由,包括考察、奔喪、探親等,但如果是出國觀光旅遊一律不允許。老師們想出國,也要跟學生一樣,選在寒暑假期間。
周老師兼任行政職,暑假間忙於新舊生的課程規劃,所以纔會選在開學後出國,但用喪假名目來掩護,社會觀感難免不佳。一位民衆受訪時就連呼,「不好啦!不好啦!」另一位民衆則說,「是不適當啦,可是就老實講,既然當老師了,爲什麼要說謊話?」
爲人師表卻做出不好示範,難免落人口實,周老師承認自己請喪假出國確實有不妥當的地方。目前,學校已經對周老師做出行政處分,也送到教育局備查,全案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