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週休勞工元旦可補假 最多連休4天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明年元旦適逢星期天,讓不少想連休3天的民衆大失所望。不過,勞委會20日表示,因爲1月1日和2日都是法定休假日,如果是「隔週休」的勞工,可以補休1天,也就是說,最多有4天連假。

平面媒體報導,勞委會勞動條件科長黃維琛表示,依照現行勞基法規定,一般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是雙週84小時(即隔週休二日),一年有19天國定假日,因此,元旦與元旦隔日本來就是法定的假日。

黃維琛提到,因爲公務員依照人事行政局規定是週休2日,一年國定假日只有11天,現今不少企業爲了配合公家機關辦公時間,因此也比照辦理採週休制度,而原本1月2日的休假日,已經挪移到其他工作日,纔會讓一般民衆以爲2當天是要上班。

不過,黃維琛也指出,「隔週休」勞工如果在12月31日(星期六)正好休假,1月3日依法應該補休1天,如此一來就能連休4天;但僱主也可以協商,將補休日遞延於其他日休假。另外,黃還說,如果是採輪班制者,例休並非週日,就沒有補休問題,元旦假期休1月1日和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