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申報倒數4天 臺南9成大樓未申報 最高恐罰30萬

近幾年接連發生多起大樓重大火災事件,最新規定8樓層以上的集合住宅公寓大廈,應定期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洪榮志攝)

近幾年接連發生多起大樓重大火災事件,政府從2023年起新增8至15樓層集合住宅公寓大廈,每3年應辦理1次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市府工務局表示,今年第一季至3月底,距申報截止日只剩下4天,但全市應申報199件,目前僅10%完成申報,未依規定完成公安申報者最高可罰30萬元。

工務局表示,根據內政部《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原先只規定16層以上住宿類建築物,每2年應公安申報1次;新制則是擴大至8層以上未達16層的建築物,每3年也應申報1次。

工務局指出,根據新規定,建築物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應該委託經中央認可的建築物公共安全查機構,辦理公安申報作業,檢查項目包含:直通樓梯、安全梯、避難層出入口、升降設備、避雷設備及緊急供電系統共6大項。

工務局還說,如果大樓屋齡未達20年的建築物,即2004年1月1日以後取得使用執照者,應該在今年第一季3月31日以前完成申報;屋齡20年以上的建物,即2003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使用執照者,應該在2024年第一季申報。如果沒有依規定完成公安申報者,依《建築法》規定,將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得連續處罰。

工務局提醒,今年應該公安申報的8層樓以上建築物,請儘速於3月31日前完成申報,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