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師自寫程式4秒搶票代購 刑事局偵破首宗「AI黃牛」

周男以市價6萬多元顯卡幫粉絲搶票。(林鬱平攝)

周男以市價6萬多元顯卡幫粉絲搶票。(林鬱平攝)

文化部司長吳宜璇(左二)6日到刑事局參加記者會。(林鬱平攝)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今年6月2日正式上路,爲杜絕加價轉售、不正掃票亂象,刑事局偵查第九大隊加強網路巡邏,日前首度查獲搶票黃牛,將30歲周姓電腦工程師逮捕到案,發現他用自寫的程式,4秒鐘就能搶到熱門演唱會的門票,讓其他粉絲既羨慕又氣憤。

警方調查,周男在網路成立搶票工作室,自行研發程式,可先設定好要購買的日期、票價、座位區等參數,並以AI深度學習CNN(卷積神經網絡)演算法回答售票業者的問題,及辨識圖形驗證碼,等待一開賣,不用起牀操作,4秒鐘就能搶到票。

周男還利用VPN跳板規避購票規定,並用1G的高速網路、售價6萬多元的顯示卡搶票,再以每張1至3000元不等代購費,自2014年迄今吸引衆多粉絲委託代搶演唱會票券。

專案小組日前前往周男住處搜索,當場查獲周男,查扣電腦2部、手機1支、存摺1本、多種搶票程式等贓證物,周男坦承自寫電腦搶票程式,代客搶各大售票系統所販售的演唱會票券,警方將他移送地檢署偵辦,周男已依法繳交27萬多元犯罪所得,獲緩起訴處分。

刑事局表示,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正式施行後,與文化部組成「打牛小組」,針對不肖業者以電腦程式不正掃票亂象加強查緝。警方表示,以電腦程式不正方式搶票恐觸犯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以虛僞資料或其他不正方式,利用電腦或其他相關設備購買藝文表演票券,取得訂票或取票憑證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或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