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首宗AI搶票黃牛!狂買數百張太妍、王力宏演唱門票 30歲工程師被捕

臺北市某科技公司工程師周姓男子撰寫AI搶票程式,向歌迷收取代購費,上各大售票網站搶購演唱會門票,警方清查3個月得手27萬9千元,估算最多搶得270張票。刑事局拘提周依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解送,他繳回不法所得被檢方請回,這是國內首度查獲AI搶票程式,也是該法施行後首件搶票程式案。

警方調查,30歲周姓男子2019年成立「輕鬆購工作室」代購演唱會門票網站、臉書粉絲專頁,每張票收取1千至3千元代購費,歌迷加LINE傳送欲購買演唱會門票的場次、區域、張數,匯款代購費到他銀行帳戶。

近年各大售票網站爲阻絕搶票程式,採圖形驗證碼及過濾相同IP大量購買,還詢問專輯名稱、獲獎紀錄等藝人資訊;周開發AI搶票程式,以AI技術辨識圖形驗證,自動輸入英文字母、阿拉伯數字,並建立藝人資料庫,對應問題輸入答案,另以VPN網路跳板轉移IP。

周搶購藝人太妍、王力宏的演唱會門票,將序號提供給歌迷到超商付費取票。警方清查帳戶,今年6月至上月得手27萬9千元,推算最多搶得270張票。

刑事局偵九大隊第二隊7月上網發現代購網站及粉專,分析網路及金流資料,上月24日赴周的新北市住處拘提、搜索,查扣電腦發現AI搶票程式,手機也有相關臉書及LINE紀錄。周坦承以程式搶票,被解送新北地檢署繳回27萬9千元。

以往販賣黃牛票以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罰鍰不高;搶票程式案以妨害電腦使用罪查辦,檢方常認定不構成「無故干擾電腦」而不起訴。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今年6月2日施行,將藝文表演票券以超過票面金額或定價販售,按票券張數,處票面金額或定價10至50倍罰鍰;以虛僞資料或其他不正方式,利用電腦或其他相關設備購買藝文表演票券取得訂票或取票憑證,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或併科3百萬元以下罰金。

臺北市某科技公司工程師周姓男子撰寫AI搶票程式,向歌迷收取代購費,上各大售票網站搶購演唱會門票。記者李奕昕/翻攝

臺北市某科技公司工程師周姓男子撰寫AI搶票程式,向歌迷收取代購費,上各大售票網站搶購演唱會門票。記者李奕昕/翻攝

臺北市某科技公司工程師周姓男子撰寫AI搶票程式,向歌迷收取代購費,上各大售票網站搶購演唱會門票。記者李奕昕/翻攝

臺北市某科技公司工程師周姓男子撰寫AI搶票程式,向歌迷收取代購費,上各大售票網站搶購演唱會門票。記者李奕昕/翻攝

臺北市某科技公司工程師周姓男子撰寫AI搶票程式,向歌迷收取代購費,上各大售票網站搶購演唱會門票。記者李奕昕/翻攝

臺北市某科技公司工程師周姓男子撰寫AI搶票程式,向歌迷收取代購費,上各大售票網站搶購演唱會門票。記者李奕昕/翻攝

臺北市某科技公司工程師周姓男子撰寫AI搶票程式,向歌迷收取代購費,上各大售票網站搶購演唱會門票。記者李奕昕/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