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達電聲(002655.SZ):萬蔡辛、廖勇等遭監管警...
共達電聲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002655,簡稱“共達電聲”)於2024年9月6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山東監管局出具的《關於對共達電聲股份有限公司及萬蔡辛、趙成龍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4]95號,簡稱“《警示函》”)。
《警示函》指出,共達電聲在《2021年年度報告》、《2022年年度報告》及相關證券發行信息披露文件中,未準確披露無錫銳昊半導體器件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的合夥份額代持情況,違反了相關證券法律法規。
山東證監局決定對共達電聲及相關人員萬蔡辛、趙成龍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
同時,深圳證券交易所近日發佈文件(深證上〔2024〕722 號),對共達電聲股份有限公司前實際控制人萬蔡辛的一致行動人廖勇給予通報批評處分。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山東監管局的決定(〔2024〕32 號)和深交所查明的事實,廖勇因未如實告知共達電聲無錫銳昊半導體器件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的合夥份額代持情況,導致公司信息披露違規。此代持行爲違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23 年修訂)》的相關規定,因此,深交所紀律處分委員會決定對廖勇進行通報批評,並將此違規行爲及處分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深圳證券交易所於2024年9月6日對東方證券承銷保薦有限公司作出書面警示的監管決定。該公司在擔任共達電聲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申請項目的項目保薦人過程中,未能勤勉盡責地對本次發行認購對象的股權結構進行充分覈查,覈查程序不到位,未能及時發現無錫銳昊合夥份額存在代持情形,未能保證審覈問詢回覆相關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完整。深交所要求東方證券承銷保薦有限公司引以爲戒,採取切實措施進行整改,並在收到監管函之日起二十個交易日內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截至8月底,公司實際已發生對外擔保累計金額爲人民幣49,500萬元,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81.0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對合並報表外單位提供擔保的行爲;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發生逾期擔保、因擔保被判決敗訴而應承損失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