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股房貸資金管理 財政部祭七措施

一、配合辦理建立自用住宅貸款之留控機制,包括各銀行貸款額度優先提供民衆自用住宅貸款及已承諾的貸款;二、銀行公會將研議建置銀行住宅貸款資訊揭露專區,請公股銀行配合辦理相關事宜;三、請公股銀行加強客服,提供電話諮詢專線,並務必確保專線暢通,以利民衆查詢。

四、金管會刻就銀行法第72條之2之控管規範,收集相關意見中,請公股銀行密切注意主管機關最新研議結果,並依規辦理;五、請公股銀行建立嚴謹的各產業貸款風險管理機制,避免貸放過於集中於特定產業;六、請公股銀行審慎評估新青安貸款案件,並協助申請人充分了解倘通過核貸後未來各期還款情形,提供相關設算還款資料予申請人,以協助其審酌自身財務還款能力。

七、請公股銀行參照銀行公會「防範投資客炒房及人頭戶申貸機制」規範,澈底落實徵授信審覈,並持續辦理貸後管理措施,積極進行追蹤查覈,對於未合規態樣的借戶,依查得事證積極追回補貼利息及調整貸款條件,以確實符合新青安貸款之政策協助目的。

財政部會中也一再強調,請各公股銀行務必確實依照中央銀行及金管會相關規範及政策,優先確保無自用住宅及已承諾貸款案件之民衆需求,並妥善調配資金,以穩定金融市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