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家鄰損案有通報卻未列管 議員轟弔詭:簡直差別待遇
預計明年中旬完工的臺北市萬隆東營區社福設施,由北市社會局委託工務局新工處代辦,去年3月傳出鄰損案後,遲至今年才補強完畢。(王閔生提供)
預計明年中旬完工的臺北市萬隆東營區社福設施,由北市社會局委託工務局新工處代辦,去年3月傳出鄰損案後,遲至今年才補強完畢,臺北市議員王閔生批評,公共工程鄰損案不僅分案不確實、甚至未比照民間鄰損案列管,簡直弔詭,呼籲市府建立資料庫,按時追蹤通報修繕進度。建管處長劉美秀表示,會考慮研擬跨局處通報機制。
王閔生指出,北市府在公共工程鄰損案管理上缺失衆多,通報方面,研考會在接獲民衆打1999陳情後,竟未通知建管處列管,即便工程代辦單位新工處隨即辦理會勘、委託土木技師公會鑑定,看似誠意十足,卻時隔7個月才取得報告,聲稱鄰損不影響結構,導致民衆憤怒離場。
「太弔詭了吧!」王閔生批評,在萬隆東鄰損案落幕後,他原想追查鄰損案控管狀況,一問之下才得知,建管處僅列管私人建案鄰損案,公辦建案卻毫無紀錄,他質疑,任何新建物的鄰損列管都應由建管處負責,怎會交由各代辦局處分頭處理,造成控管追蹤出現困難。
王閔生提出3大建議,首先是鄰損案件通報1999後應確實分案,除通知代辦工程單位外,也應分案至列管鄰損案件的建管處,其二爲各局處代辦公家工程時,若鄰損通報就該主動通報建管處,同時建立公共工程鄰損案件數據資料庫,方便控管廠商施工品質,減少案件疏漏情況發生。
對此,建管處長劉美秀坦言,市府損鄰規則中並未區分公共工程和民間建案,只要民衆認爲房屋受到損害,都可跟建管處申請後續救濟。公辦建案若出現鄰損案,居民通常會向代辦工程單位陳情,因此建管處列管的案件中,纔會絕大多數都是民間建案。
劉美秀說,單獨建立公共工程鄰損案資料庫沒問題,但建管處屬受理單位,重點仍在代辦工程單位應主動通報,未來將討論看看如何建立跨局處溝通管道,看是要以1999通報派案爲主,或改由各局處主動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