宮廟放彈藥?粉專揭「違反國際公約」1後果:無知狂妄
宮廟放彈藥議題引發全民關注。圖爲被稱爲全國太子爺總廟的臺南新營太子宮,香火鼎盛。(示意圖非當事宮廟/資料照)
苗栗縣後備指揮部日前函文給銅鑼鄉九湖村天寶寺等宮廟,希望請廟方協助簽訂「彈藥預屯點支援協定書」公文,引發譁然,更造成人心惶惶。粉專「歷史哥澄清唬」指出,《日內瓦四公約第一附加議定書》有明定禁止利用宗教場所作軍事用途,此計劃突顯出執政團隊的無知與狂妄
宮廟放彈藥計劃傳出引發爭議,苗栗九湖村地方揚言連署抗議,不過下午傳出軍方透過管道聯繫,並稱要撤回計劃,讓事件告一個段落;對此,後備指揮部6點多指出,會持續與地方溝通說明,計劃是否執行會經過地方同意,不會強迫廟方配合,並強調該計劃爲演練性質,絕無實彈。
「宗教場所不得作軍事用途!」歷史哥粉專今(1日)發文指出,1949年8月12日《日內瓦四公約第一附加議定書》第53條「對文物和禮拜場所的保護」條文指出:在不妨害1954年5月14日關於發生武裝衝突時保護文化財產的海牙公約和其他有關國際文件的規定的條件下,禁止下列行爲:
一、從事以構成各國人民文化或精神遺產的歷史紀念物、藝術品或禮拜場所爲對象的敵對行爲;
二、利用這類物體以支持軍事努力;
三、使這類物體成爲報復的對象。
粉專強調,《日內瓦四公約第一附加議定書》第53條第2款明定禁止利用宗教場所作軍事用途,一旦違反,不只將使平民保護傘區大爲削減,更重要的是:當自身成爲公約違反者,國際同情與支持都會減少。直呼此計劃突顯出執政團隊的無知與狂妄,整天喊接軌世界卻帶頭違反公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