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降傭實施倒計時,賣方研究正式入考場,轉移支付或是解決難點

財聯社6月26日訊(記者 閆軍 林堅)公募降傭即將在7月1日正式實施,屬於賣方研究的大考來了。爲此財聯社記者進行深入行業調研,並已發出報道《公募降傭7月1日執行倒計時!協議重籤中,出了問題找總經理與合規負責人》。

“這是賣方研究的挑戰,也是財富管理的機遇。”有券商人士表示,對於賣方研究的影響自然是較大的,這其中的核心在於佣金分配的執行能否到位。

此外,對於一些銷售佣金佔優的研究所而言,影響較大,而以研究佣金爲主的研究則受到衝擊較小。綜合多家券商採訪下來,業內反饋如下:

一是由於新規還未落地執行,因此分倉佣金下降帶來的直觀變化影響暫時還未顯現。

但對於券商研究行業的焦慮仍在,有研究所測評研究費用將下滑25%左右,這部分減少的收入該從哪裡彌補?研究所尚無對策。“研究所的業務模式也需要改變,但同樣還在摸索。”有券商研究所人士表示。

二是從公募反饋來看,對優質研究的需求依然在。有意思的一點是,研究所業務看起來受到衝擊,但是今年券商分析師人數卻創下歷史新高,目前已經突破了5000人。業內認爲,行業存在一定的“產能過剩”,但同時真正好的研究又是稀缺的,特別是很多研究所加大對產業的服務力度,在加強集團業務協同、服務央國企等方面加大突圍,而這類服務也越來越成爲剛需。

華南某中小公募表示,頭部公募主打對券商的全覆蓋,對於中小公募而言,會選擇行業裡排名前三的研究所進行深度合作。

三是財富管理的買方投顧邏輯得到行業的廣泛支持,但是執行也依然有盲點,券商內部利益分配尚需磨合。財聯社記者瞭解獲悉,部分券商正在重塑研究所或另尋差異化出路,不少券商最近正在研究建立評價體系,旨在通過客觀的評價體系設定公募基金的准入門檻。不過,個別從業人員坦言,此舉被指在佣金分配的過程中提升合規性。

四是轉移支付暫時無解。不少公司擔心這是監管未來專項檢查重點,因此這一部分支出或將由基金公司自行支出。“公司已經排查萬得賬號了,中後臺員工的賬號不再續約。”有公募表示。

券商反饋:佣金分配的執行層面纔是難點

要看交易佣金對券商的影響,需要先釐清此前交易佣金的構成,以100元的交易佣金來看,這裡面要被分爲:6元交易所規費、6元券商交易費,分配給股東機構的佣金7元(主觀分配,當前上限下調至15%,實際中達不到)、4元其他融券/專家費等所謂轉移支付的費用,最後剩下的可供分配研究佣金40元左右。

在降傭新規之下,交易佣金的總盤子降至67元,扣除6元交易所規費、6元券商交易費、股東佣金假設按比例降至4元、其他費用9元,剩下的研究佣金爲42元。

因此,在業內看來,理論上降低交易佣金費率對研究所佣金收入是影響不大的,但是在分配層面、執行層面,佣金分配行爲的監管難度非常大。因此,綜合計算,對於研究費用下滑約25%左右。

業內人士表示,在降傭階段,公募交易佣金中劃轉給渠道的佣金已經被禁止,而目前行業銷售佣金在公募總佣金中佔比可能在30%至50%之間。以銷售佣金爲主的券商,正在重塑或者重新搭建研究所。

方正證券金融行業首席分析師許旖珊告訴記者,降傭新規進一步強化正本清源、迴歸研究的改革方向,推動公募佣金分配向具備優秀研究實力、穩健合規的券商傾斜,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提升券商對機構投資者的服務能力。

不過,部分從業人士坦言,研究所的模式正在迭代,或本質上也並非是一定要用研究賺取佣金,而是希望先把賣方研究的形態形式做得更合規,長遠打算。

財聯社記者調查獲悉,當前部分券商研究所在探討銷售佣金的方案主要有兩種:

一是:給券商一個佣金包,券商內部自己去分配。

“也就是說公募基金將不再去自己主掌分配研究還是銷售佣金了,這一分配權利給到了券商自行使用。”有券商人士由此提議,這也延伸出一個關注點,是否會有明確的官方佣金分配方式細則出臺,進一步管理券商內部的分配。

當前這一想法也被業內反駁,有觀點認爲,涉及公司治理以及合規問題,這一細節出臺的概率很低,僅存在討論的空間。

二是:有券商在醞釀類似銀行代銷模式,增加管理費的尾隨佣金比例。儘管基金銷售環節的降費也近在咫尺。但是對於券商而言,如何增加收入顯得更爲迫切。目前銀行代銷公募管理費,要抽取最高50%的管理費,被稱爲尾隨佣金,而券商此前代銷較少,尾隨佣金抽取並不高,個別券商僅10%到20%之間,因此有券商計劃提高尾隨佣金以增加收入。

當然,尾隨佣金的增加是計入經紀業務收入還是計入研究所,券商內部之間還有分歧,亦有券商表示,先把“摟進盤子”再說。

不少受訪券商人士直言,儘管目前對於新規的落地還處在適應以及觀察階段,但不建議研究所對交易佣金、銷售環節佣金再抱有幻想。

公募基金費率改革第三階段將重點關注基金銷售環節,相關改革措施預計在2024年底前推出。長遠來看,公募基金行業綜合費率水平繼續穩步下降,這將有助於進一步優化持有人的投資體驗,業界也更爲關注基金銷售環節的長遠變局。下一步,證監會將聚焦基金銷售環節,進一步規範認申購費率等銷售環節費用,對此記者也將持續追蹤。

轉移支付暫無解,或增加基金公司的成本支出

值得一提的是,當前對於佣金轉移支付的這一部分的討論依然比較多。此前基金公司券商的佣金轉移支付存在較多“隱秘的角落”,但降傭新規明確要求不能轉移支付。

嚴令禁止佣金轉移支付直接的影響是對於中小券商、研究能力較弱的基金公司、特別是對專家網絡、數據服務商等將產生重大打擊。

那麼,轉移支付的部分是否會券商通過別的途徑來規避監管框架?這樣的疑問得到了反駁的聲音。從目前行業反饋來看,在嚴監管以及後續的專項檢查震懾之下,大概率是基金公司自有資金來承擔。

“這依然是合規性的問題,券商研究所及券商渠道端在公募基金的佣金分配上可能有新的利益調整。在研究比較強的研究所由於統籌分配,所以不存在這種協調問題,因此中小研究所,轉移支付比較多的會有擔憂。只有券商自己內部進行利益協調,如果做不到,只能找公募基金公司通過基金資產直接付費。”因此,部分渠道及轉移支付成本或內化至基金公司,一定程度上或增加基金公司的成本支出。

圍繞轉移支付,新規也有鼓勵的方向,比如新規特別提到允許券結基金轉移支付研究費用。被動基金的交易費用既不能作爲研究服務費用支出,也不能換量,這一條如果執行下來,更會激勵券商發力券結業務以及ETF業務。

但對於利用券結產品開展利益輸送的情況,將受到監管部門和公司內部嚴格監控和合規審查。

《規定》嚴禁將證券公司選擇、交易單元租用、交易佣金分配等與基金銷售規模、保有規模掛鉤”規則,從券商內部而言,意味着代銷業務或將面臨重大調整,促進券商業務轉向買方投顧型。公募基金費率改革之下,未來券商要真正做財富管理,這是共識。“接下來,券商研究所和財富管理內部分工協作或將成爲方向之一。”有券商人士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