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準了 臺灣大拚年底並臺灣之星

公平會12日宣佈有條件通過「臺臺並(臺灣大哥大合併臺灣之星)」。圖爲2021年臺灣大哥大與臺灣之星完成合並簽約。(臺灣大提供)

臺灣電信市場「新三雄時代」提前到來!公平會昨日宣佈有條件通過「臺臺並(臺灣大哥大合併臺灣之星)」,比原本預期過關時間提前1個多月,臺灣大表示,將力拚今年底前完成整並,這也代表與早一步取得許可的「遠亞並(遠傳合併亞太)」進入分秒必爭的最後一哩路,從網路、營業據點到用戶權益,全面踏進實質有感的整並深水區。

臺臺並7月中送審公平會,當時因臺灣大所屬富邦集團擁有很多子公司,併購後客戶資料多,異業上產生市場集中度提高等疑慮,傳出此案將拖到11月中,不過公平會本月做出決議,再加訂「mo幣條款」,要求合併5年內須提交資費方案與mo幣合作實施情形,以「利大於弊」原則,有條件放行這項合併案。

公平會憂心,合併後業者家數減少,形成部分限制競爭疑慮,尤其富邦集團董事長蔡明忠持續擴大mo幣生態圈、臺灣大擁有Disney+代理權等,都可能影響線上串流平臺競爭,公平會纔會在資費方案、服務品質、市場競爭3面向,設下多項附帶條款。

公平會副主委陳志民表示,momo購物網發行的mo幣,是否藉由吃下臺灣之星,以後限制臺灣大用戶須使用mo幣點數,或是Disney+串流頻道搭售方案都需考量;經委員與專家審議後,陳志民表示,臺灣大尚無足夠異業市場影響力,像mo幣的點數市場很競爭。

即便如此,公平會在多項附帶決議中,「資費方案」增設第5點,要求臺灣大合併5年內每年提交資費方案與mo幣合作的實施情形備查,確保臺灣之星用戶原有資費合約延續到2025年底,行動語音與數據服務等,不得訂定不合理價格。

臺灣大表示,「新臺灣大」將大幅升級頻寬、頻譜組合與近千萬的用戶基礎,加速建構「超5G」應用生態系,力拚2023年底前完成整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