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社論》環保署升格也無法解決臺灣的環境問題

工商社論

日前行政院通過組織調整草案,將行政院環保署改製爲環境部,並新設「氣候變遷署」、「資源循環署」及「環境管理署」,環保署官員指出,此次組織改造最主要目的在於提升氣候變遷因應法的執行量能,進而達成我國2050年淨零碳排目標。環境部的建置真能完成這項挑戰嗎?誠如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表示,本次通過法案是爲因應環境變遷、國家整體發展及積極迴應各界關心議題,配合環境政策由以往污染管制轉變爲預防管理。然而,當前政府面對的挑戰是─如何復原我們的環境損害?甚至如何拯救我們的經濟競爭力。顯然,陳意頗高的預防管理目標並無法符合臺灣當前迫切的需求。

臺灣政府一向忽視問題的解決,組織的調整是爲了提升功能,進而達成重要的施政目標,然而,過去環境問題一直都是被動式地因應外界的聲浪,而未能有主動積極的作爲。這從淨零碳排路徑圖缺乏明確目標和策略就可看出此一被動心態。環保署執行層級固然是我國淨零政策推動的重要一步,但環保署官員職等及權力提升後,就能夠解決我國環境政策延宕、減碳執行成效不彰的問題嗎?我們更期待見到組織改造後能開創一個有效率、有執行力的環境政策新局面。

我國環境政策推動不力,主要原因在於全民的價值觀念;例如,企業認爲能爲國家賺進鉅額外匯的生產活動就有排放污染的權力,環保只會增加生產成本。企業不願意提高電價,認爲遵守環保法規就已經很好,不願意政府進行排放總量管制,甚至擔心未來環保問題會造成綠色通膨問題。這些在國際上普遍被認證的錯誤觀念,仍有很多企業以之做爲對抗環境措施的理由。又如碳費費率的討論,一噸碳300元的費率相較於歐盟碳價格約100歐元及臺達電內部碳定價甚至以300美元做標準,其實並不算高 ,然而,似乎政府和企業代表都表達太高,可以再低一點,對於經濟活動所造成的環境破壞,環境付出的代價更高,全然無感,隱含在政府及民間心目中的環境價值,不言可喻。

衆所周知,氣候政策牽涉到的層面甚廣,無法依靠環保署一己之力來推動,需要持續與經濟部、交通部、金管會等各大政府機關協調整合。但是,過去的經驗告訴我們,各部會所執掌的經濟影響力決定了發言的聲量,也使得過去環保署在環境政策的推動上困難重重,如1999年我國「高屏空污總量管制」屢次遭經濟部杯葛而延宕多時,直至2015年才得以上路,上路至今市場反應冷清,亦未發揮成效,真正改善空氣品質。

此外,2020年環保署提出《氣候變遷因應法》草案,遭能源局迴應草案對能源部門的管制,會對電力穩定供應造成衝擊,對各廠的排放限制也會對電力調度造成困難。由於各部會所執掌的市場規模差距,使得環保署在協調上就耗費了許多時間,更導致環境政策的延宕不前,如果無法正視此一問題,焉能期望經濟影響力有限的環保署在面對管理產值高達4,000億的能源局,或是管理金融、保險業的金管會時,因升格爲環境部,就能承擔號令之責,協調各部會落實環境政策?

氣候政策要如實推動、發揮成效,除了提升組織層級以外,更重要的,應是建構金流的環境治理系統,提高經濟決策的正確誘因,改善環境部與其他部會在經濟層面的影響力差距。近年各國陸續推出碳邊境調整機制、碳排放交易系統、綠色金融等環境政策,目的是希望能夠發揮市場力量,達成企業淨零轉型。我國企業減碳成本高昂,市場手段的環境政策不但提供企業轉型誘因,更可擴大環保政策的經濟影響,在未來協調或考覈績效上,讓環境政策的推動更加有力。

在根本問題無法得到正視與解決的情況下,即便將環保署升格爲環境部,也只是重蹈過去政策延宕之覆轍,然而,面對愈來愈急迫的減碳壓力,倘環境部無法發揮金流環境治理力量,則犧牲的終將是臺灣產業在國際上的經濟競爭力。因此,除了提升環保署層級之外,建構碳排放交易系統、綠色金融、甚至於碳邊境調整機制,使環保署擴大金融與市場上的經濟影響力、並提供企業減量誘因,纔是我國真正邁向淨零碳排的關鍵之道。蔡總統若仍未看清此點,環保署的升格也僅造成多數官僚搶位之戰,毫無建樹。